法官、检察官的收入水平虽比其他岗位的公务员要高一点,在社会上属于中等收入人群,生活还算不错,但是远低于同属于法律工作者的律师。市场经济越发达的地区,律师的收入越高,顶尖律师更是属于高收入的富人群体。所以,很长时间以来,不少法官、检察官为了获得更高收入,在司法系统工作几年之后,辞职去当律师。很少有律师转行当法官、检察官,即便有,这类律师大多在考法官、检察官时属于收入不算高的普通律师。据公开报道,2013年上海辞职的法官超过70名,2014年上海法院系统共有105人离职,其中法官达到86名。
我国司法改革的方向之一,就是在继续提高法官、检察官的收入和地位,缩小与律师之间的差距的基础之上,打通法官、检察官与律师、法学专家之间的任督二脉,在优秀律师、法学专家当中遴选法官、检察官,以提升法官、检察官的整体专业水平,提高司法水平,保障司法公正。“千万律师”转行当法官,应当说是司法改革的利好结果。
但是,“千万律师”转行当法官,目前看来恐怕只是个体选择,未必能引起鲇鱼效应,带动更多优秀律师转行当法官。“千万律师”转行当法官,主要是他个人财富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家庭生活已经不差钱了,转行当法官更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实现个人的人生价值。
而大多数律师与“千万律师”相比较,他们的经济收入还远没有达到不差钱的程度,仍然需要为“五斗米折腰”,为家庭生计忙碌,不太可能愿意转行当法官、检察官。而且,从上海公开选任高级法官、检察官的情况来看,报名参加的优秀律师并不多,本来要选任2名高级法官、2名高级检察官,结果目前只选出1名高级法官、1名高级检察官,公开选任名额尚未完成。
可见,“千万律师”转行当法官开了一个好头。但要吸引更多优秀律师加入法官队伍,还有很长的一段路需要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