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8月17日发布了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揭露,涉及违规使用的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高达93.83亿元;2.06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以不实材料通过审批,2.34万户家庭住房条件发生变化却未按时退出保障对象名单。(《北京晨报》8月18日)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民生工程,当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看到与保障房相关的字眼时,当保障房工程破土动工时,一些买不起普通商品房的城镇困难居民,便盼望着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可是,有那么一些人,碾碎了这些贫困居民的美梦。“2.06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以不实材料通过审批”,这就意味着有2.06万贫困户原本该住上保障房,却住不上了;“2.34万户家庭住房条件发生变化却未按时退出保障对象名单”,这就意味着2.34万贫困户本该住上保障房,却没有住上或没有及时住上保障房。“涉及违规使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高达93.83亿元”,这又意味着多少贫困户本该住上却没能住上保障房呢?
无论是违规使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将专项资金用于发放工资、弥补办公经费,用于出借、还贷、投资理财、财政周转,还是将保障房卖给没有资格买的人,这些不仅是几个钱的问题,其危害更在于,这些做法击碎了贫困居民的住房梦,而这正是“中国梦”的有机组成部分。这不仅影响了他们的生活,让他们被迫继续挤在逼仄空间生活,还容易让他们心生不满,影响社会和谐——当他们看到条件比他们好的人家居然都买到了保障性住房,当他们知道保障房的专项资金被用于某些部门的理财,其心理不平衡不是很容易产生吗?
从维护政府公信力的角度来看,城镇居民保障房这本经一定要念好,对于将经念歪的“和尚”一定不能姑息。而从社会公平、正义的角度来看,这些歪嘴和尚尤其可恨,他们的行为实际上是在“劫贫济富”,是粗暴践踏基本的社会公平。无论如何,都要依法严惩这些弄虚作假渎职贪污者。
汪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