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要求严厉查处一些地方在简政放权中的“玩花样”,“我听到反映,某个地方本来群众办一项手续需要到现场,交100元手续费。现在改革以后,人不用来了,直接发电子邮件,网上办理,但收费一下从100元涨到了500元。简直是匪夷所思!”(《新京报》8月27日)
简政放权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让办事群众少跑路、省钱,没想到有些地方改革之后的办事费用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4倍。这个借简政放权名义乱收费的地方应被彻底曝光和严厉查处。
两年多来,国务院相继取消和下放了8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决心有目共睹;很多地方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数量更多。然而,一些地方的简政放权有“数量”少“质量”,表面上看数量可观,实际上群众和企业没有享受到改革实惠。总理所说的上述问题,就是这方面的典型例子。
简政放权之所以“越简越贵”,首先是因为改革措施在落实上“走样”。简政放权后网上办理费用上涨4倍,这显然属于乱收费。《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明确指出,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但一些地方没有严格落实这一改革要求。
其次,某些地方仍是“收费型政府”。乱收费在过去是不少地方政府的通病,尽管从中央到地方多次清理乱收费,但一些地方仍通过乱收费来增加财政收入。
其三,对这一改革缺乏系统监督。有效检查、监督是落实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我们改革进程中的检查、评价、监督体系还不够完善,某些地方仍存在扭曲改革、损害群众利益的现象。
简政放权改革后,除存在乱收费之外,还存在不少“花样”,如不少审批事项只是换了个“马甲”,从明的转成了暗的、从上面转到了下面、从政府转到与政府有关的“红顶中介”,审批服务中的各种要件、程序、环节等还是关卡林立。可见,简政放权存在的问题不仅是“越简越贵”,还有“越简越卡”。
在反腐、安全生产等领域,都实行了“第一责任人制”,即地方主要党政领导为“第一责任人”,一旦出现问题,第一责任人要承担责任,这会鞭策地方党政“一把手”切实履职。笔者建议,简政放权改革不妨也如此,让地方和部门的行政“一把手”承担改革不力之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