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业界出现了两个新词:“全域休闲”与“全域旅游”。前者出现在2020年北京举办世界休闲大会的报道中,后者出现在国家旅游局《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中。
汉语“休”,《康熙辞典》注释为“息”也;“閒,暇也,无事也”,汉语中“閑”或“閒”,从字义学上看,反映了农耕社会古人对“休闲(閒)”四要素的认识:主体是“人”,场地在家中(“门”),时间在夜晚(“月”),环境有树林(“木”)。“休闲”的英文是Leisure,源于拉丁语的Licere,意指生产劳动后的自由时间或自由活动。尽管社会学家对“休闲”的定义众说纷纭,但有一点已举世公认:人人有休息和消闲的权利(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无论在城市和乡村,休闲都是重要的。它为人们提供了基本才能的发展条件:意向、知识、责任感和创造力的自身发展。”(联合国《休闲宪章》)
按照社会学家的说法,人的时间可分为:一、约束性时间,其中又分为生物本能时间(如睡眠、饮食等)和社会性时间(如工作、就学和社会义务活动等);二、可自由支配时间,即休闲时间(又称为“闲暇时间”)。由于人的阅历、地位与价值观念不同,其休闲的心理和生理需求也各不相同:或为娱乐,或为健身,或为求智,或为探奇,或为社交,或为家庭,或为回归自然,或为追索历史,或为表现自我……休闲时间有工后饭余、周末、各类节日和假日(年休假、探亲假、婚假、寒暑假等)。休闲方式也有多种多样,游憩、娱乐、读书、创作、健身、美容、美食、购物、访友、社交等。休闲空间有室内与户外,城市与乡村,日常住地与他乡异国。离开在常地的休闲即为旅游。在现代社会,人的一天大约有1/3时间休闲,一年有1/3日子休闲,一生有1/3以上岁月休闲。据美国社会学者预测,随着现代技术创新和社会经济的进步,人的休闲时间将占生命的一半以上。
北京世界休闲大会主题为“休闲提升生活品质”,倡导“全域、全季、全民休闲”的理念,推进休闲在时间、空间、主体方面全覆盖。可以想见,这个大会必将普及国民休闲权利的理念,促进城乡休闲设施的完善,推动国人休闲品质的提升。
国家旅游局发起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主体为市、县地方人民政府,考核的六大指标为: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地GDP比重15%以上,旅游从业人数占本地就业总数的比重20%以上,年游客接待人次达到本地常住人口数量10倍以上,当地农民年纯收入20%以上来源于旅游收入,旅游税收占地方财政税收10%左右,区域内有明确的主打产品丰度高、覆盖度广。创建的指标是在全国2000多个县(市)中,“每年拿出10%的县来探索全域旅游,连续3年时间推进,这样就会形成600多个全域旅游发展的县”。照此类推,5年之内半壁江山“旅游化”,10年以后全国“旅游化”,普天之下莫非旅游了。
这6项指标有奔着“旅游GDP”去之嫌。稍有一点旅游经济常识的人都知道,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国GDP比重15%、旅游从业人数占就业总数的比重20%以上的,世界上大概只有印度洋岛上人口仅32万的群岛之国马尔代夫等极少数小国。世所公认的“旅游王国”西班牙,旅游业增加值占本国GDP比重12%、旅游从业人数占就业总数的16%;在国内能达到这六大考核指标的城镇,现在大概只有三亚这样工业薄弱、商贸金融不发达的极少数几个城市。
旅游业界早有人提出“全域旅游”,其初衷是要从景区景点建设延伸、扩大到整个区域,完善基础和公共旅游服务设施建设,推进旅游目的地的整体,建设使旅游发展与相关产业互补合作联动发展,并融入地区的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之中。作为一种发展理念笔者是赞同的,但是不是所有地区都有条件实现“全域旅游”,也不是所有产业都可以与旅游结合,更不是所有地区都能使旅游业成为支柱产业。
现在,要把“全域旅游”向全国推广,而且有限时与定量指标,8月底发通知,9月30日前将首批申报单位资料报国家旅游局,明年就验收公布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其“执行力”之强,为各部委罕见。可以想见,此令一下,多少地区的“争创”积极性被调动出来,多少人要为此事忙碌,特别是为拼凑这六大指标的数据费尽心机、绞尽脑汁。
倡导全域、全季、全民休闲,是个福音,惠及平民百姓;发动“全域旅游示范区”评比大赛,“要用全域旅游的概念来布局旅游产业发展,发挥全域旅游对生产要素布局的导向作用”,是否有这种立竿见影的效果,不妨耐心观察。
王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