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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9日 星期二
中青在线

黑龙江某高校规定预缴学费打九五折

教育部规定不得跨学年预收

《 中国青年报 》( 2015年09月29日   05 版)

    本报哈尔滨9月28日电(司马瞻 记者吕博雄)“新入学硕士研究生,缴清学制期学费,享受全款的九五折优惠。”近日,中国青年报记者接到匿名爆料称,黑龙江某高校有这一关于预缴学费打折的政策。据该曝料人称,因为预缴折扣率较大,很多新入学硕士研究生都预缴了学费。该曝料人还称,这样的学费打折信息是通过辅导员再到班长口头传达的。该校为一所公立的省部共建综合性大学。

    中国青年报记者向该校部分学生求证此事,有知情学生称确实存在这种政策。 一名该校新入学硕士生称:“按照我们两年制专业硕士每年9000元学费计算,预缴下一学年学费可以省去900元,这相较于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来说是划算的。”该生提供的一张预缴学费收据显示,专业一栏为“15二年制硕士”,学年一栏为“2016”,收费标准一栏为“8100”,收款单位为该校财务处。该学生解释说,算上他之前缴的2015年当年学费9000元,他两年学费从1.8万元变为1.71万元,学费在全款基础上打了九五折。中国青年报记者又查证了该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报到须知,该须知确实提到“硕士生学费标准为……专业学位9000元/年……”根据该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该校2015年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900人左右。

    中国青年报记者查阅了教育部1996年颁布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第十条规定,“学费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第十六条规定,“对挤占挪用学费收入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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