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双11”购物节来临前夕,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公开发布《关于规范网络零售价格行为的提醒书》,督促、引导企业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提醒书要求,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禁止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不得欺骗、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使用“仅限今日”“今日特惠”“明天涨价”等不实语言。
“双11”狂欢节就要来临,各大电商网站已然在广告宣传方面使出浑身解数,无论是打开手机还是电脑,各种弹幕广告往外跳个不停,拦也拦不住;各网店更是绞尽脑汁搞促销,短信、QQ、邮箱、微信上的广告也几乎铺天盖地。这预示着今年的“双11”将更加疯狂,刷新最高交易额应该不在话下。
但前几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双11”狂欢过后往往留下一片狼藉:投诉和维权数量会出现井喷之势,无论价格、物流还是商品质量,都有可能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在此语境下,为规范电商服务行为及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相关部门发出提醒书,是在打预防针,相信也能在一定程度上约束电商的不合理促销行为。
无论是“双11”,还是“双12”,都是各大电商网站“炒”起来的。没人否认在这样的购物节中,能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但在全民开网店的时代里,绝大部分商品的价格在平时已经被压到了最低,即便不是“双11”,消费者仍能买到不少平价商品。如果过于追求在某个特定日子里买到实惠商品,很可能会导致店主亏本经营,而这绝非商家所愿意的。经营压力下,过于炒作“双11”等购物节,就不可避免地出现“先涨价后打折”“天天清仓大甩卖”“天天今日特惠”等虚假打折促销现象,消费者的权益最终更容易受损。
在“互联网+”时代里,电子商务等新兴业态的快速发展实际上为政府管理提出了许多挑战。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15-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竞争及企业竞争策略分析报告》显示,近几年电子商务的发展速度均超过了20%,还有年份甚至接近30%。而在去年“双11”,仅天猫成交总额就达到571.12亿元,创造了网上零售交易的新纪录。当数据一次又一次被刷屏,政府的管理必须跟上时代步伐。
今年5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意见要求,各政府部门要在营造宽松发展环境的基础上,不断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以此来全面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并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显然,这给各相关政府部门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与任务。
发改委等部门发出的文件虽名为“提醒书”,但也是一份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对违反者要严肃处理。在电商业务突飞猛进、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待完善之时,这样的提醒,体现了政府部门的责任担当。期盼能加快相关法律与监管制度的建立、健全,并以此来确保电子商务这个新兴行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从而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