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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0日 星期二
中青在线

湖北恩施:“遇到困难不找领导,先听律师怎么说”

本报记者 庄庆鸿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5年11月10日   06 版)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律师顾问团成员陈亮律师接待信访人夫妇,讲解案情。

    税有明(化名),这位来自湖北恩施的农民,站在自家庄稼地前,笑得舒心。很难想象,他还曾“宁死也要上访”。

    2014年以来,湖北省政法委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破解难题,让律师参与矛盾化解,有力推动了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正式启动改革至今,湖北省涉法涉诉信访总量逐步下降,进入司法程序审查量稳步上升。

    其中,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末端治理模式”、鄂州市的“源头预防模式”、湖北省直属政法机关的“过程化解模式”,在社会矛盾的“化解存量、抑制增量”上,作出了有效探索。

    有了律师,“老上访”打赢了官司

    税有明,家住恩施州巴东县茶子店镇校场坝村。曾经,他的承包地被政府错划给了别人。

    上世纪90年代初,茶子店镇政府改造荒地时,没有按照法定程序收回税有明承包的荒地,也没有注销他的自留山证。后来村里为了发展经济,没有经过任何程序,直接就将这块地承包给了乡镇企业。

    税有明气不过,立马卷起铺盖去上访:“1984年林权改革的时候,这块地我就办了证,政府怎么能承包给别人?州里不行找省里,省里不行去北京!”

    在税有明多年上访的同时,恩施州委书记王海涛注意到了一种解决思路:“一个地方如果多次出现社会矛盾深化,大家就不可能集中精力搞发展、搞民生。我们要想新办法,甲乙的问题,不能总是甲乙双方在处理,要让第三方介入。”

    2013年,恩施州聘请15名律师,组成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律师顾问团。

    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曹亦农,就是这15人之一。在他看来,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并且制度化,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

    “在过去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取得的成就过多依靠领导干部个人的能力、威望、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和良心等非法治因素。特别是信访的接待、处理程序和依据并未导入法治轨道,导致有道理的上访人诉求无法得到解决,而少数无理上访者通过缠访、闹访、重复访却获取了一些非法利益,给社会和谐稳定带来了负面影响。”曹亦农说。

    律师们的到来,改变了很多“老上访户”的命运。

    2014年夏天,律师顾问团进村的消息传到了税有明的耳朵里。抱着试试看的心理,他打通了律师顾问团的电话。

    几位律师帮他理清了来龙去脉,告诉他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方向:“你有权利告镇政府!”这让大胆的“老上访”也大吃一惊。

    “由于律师天然的独立性,又是法律明白人,既容易取得信访群众的信任和引导信访群众理性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又能够依法为当事人提供服务,还能督促政法机关依法办案。”曹亦农说。

    税有明起诉后,不到一个月,法院就判决撤销政府“收回税有明自留地”的行政决定。法庭上的一番辩驳,茶子店政府也输得心服口服。

    巴东县茶子店镇镇长郑爱华说:“通过法庭的审判,我们撤销了之前的行政决定。这件事我们的确错了。现在感觉到,政府只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作好表率,才能够引导农民人人守法。”

    更出人意料的是,税有明不用出一分钱,律师也无偿提供法律援助,唯一为律师补助“埋单”的,恰恰是政府。比如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有8名资深律师加盟律师顾问团。恩施州委、州政府、州政法委向该所支付了12万元的法律服务费。不过,律所又主动捐给了筹备中的恩施州法律援助基金会。

    “我们愿意埋单!”恩施州委政法委副书记覃力说,以前上访者常走入“信访不信法,信大领导不信小领导”的误区,如今,恩施州通过律师带来了专业化、法治化的声音,改变了上访群众“一访二闹三上吊,堵门堵路最有效”的误解。

    截至目前,该州“百案攻坚”行动中的100件“钉子案”,已经成功化解52件。

    如何让法律之光到达“最后一公里”?

    在湖北多地乡村,律师不再是“城里人”的“奢侈品”了。

    比如鄂州市推行“一村(社区)一律师”,在基层组织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法律咨询、纠纷调解、处置涉法涉诉信访、实施法律援助等预防性、基础性法律服务。这个项目,是明确列入鄂州市财政预算、面向律师事务所招标采购的。

    怎么让纳税人的钱花得值,法律之光能到达“最后一公里”?

    鄂州市规定了“直达到位”的服务方式,要求驻村(社区)律师每月定期工作1天,每季度举办1次法制讲座,对具体的法律诉求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服务到位。

    在制度上,鄂州市安排司法行政干部分片联系,建立了一套法律顾问工作日志、工作报告、服务承诺、回访评议制度……同时,法律顾问也有考核办法,对驻村律师实行“绩效奖励、末位淘汰”制。

    同样探索“律师进村”的,还有恩施州恩施市沐抚办事处。

    “我们为什么要搞‘律师进村’?因为以前我经常被老百姓围着,都进不了办公室,而‘律师进村’开展了两年多,没有一个村民去市里上访了。”曾任沐抚办事处主任的田贵周,对中国青年报记者回忆说。

    他们把律师顾问团的照片、手机号印成彩色卡片,发给村民。

    “一开始律师特别辛苦,接特别多的电话,3个月以后,情况缓解了。老百姓为何愿意接受?因为有3个好处:一是政府出钱,免费咨询;二是非常方便,打个电话就行;三是最主要的原因——他认为律师公正。如果是乡村干部给甲、乙双方调解,甲、乙都怀疑干部可能偏袒对方,但律师和双方都是陌生的。”田贵周说。

    覃力评价,当信访程序一层层走尽、而上访人依然不服,“山穷水尽疑无路”的时候,律师把上访人引入法律渠道,起到了“柳暗花明又一村”的作用。

    律师第三方介入,将权力关进法制“笼子”

    对在湖北恩施工作18年的鲁诚律师而言,近年来的律师参与法治建设工作中,有3个现状是“没想到”的。

    第一个“没想到”的是,湖北省恩施州政府对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玩真的”。“我曾担忧:这个制度能不能坚持、能坚持多久?但我连续两年在恩施市的人民政协会议上提相关的提案,党和政府都高度重视,逐一予以落实。现在感觉到政府部门是真的当做大事来抓,而且做好、做实。”

    他的第二个“没想到”是:“各级党委政府把律师工作放在心上,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充分尊重律师。”

    在律师顾问团的“参谋”下,恩施市人民政府废止了与《公务员法》相违背的市公务员离岗创业政策决议,龙凤镇依法纠正了关停矿主采矿场的处理决定,鹤峰县邬阳乡政府改变态度,为库区移民追加了800万元补偿款……

    现在,在恩施州,政府运用法治手段解决的问题也越来越多,敢“告政府”的村民越来越多,越级非法上访的群众却越来越少。

    郑爱华说:“现在,我们掏钱购买法律服务,让农民监督我们。以往‘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作法一去不复返,这是我们向依法行政、科学执政转型迈出的重要一步。”

    鲁诚的第三个“没想到”是:以前老百姓上访,爱找“大领导”,现在有了矛盾纠纷,先问“律师咋说的”逐渐成为老百姓的第一选择。

    在湖北省检察院的综合受理接待中心,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汪少鹏律师,就曾化解过一起长达20年的信访积案。他凭借深厚的法律知识,不断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释法说理,终于让信访人接受了检察院的依法处理意见。

    同样,湖北省人民法院、省公安厅都搭建了资深律师的信访接待和咨询平台,把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在接访的“萌芽”阶段。

    “律师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集中化解工作,能够让律师深入基层,接地气,直接并客观地体察民情,更多地了解法治建设和司法实际的状况,更彰显了律师在法治建设中的正面形象。”汪少鹏说。

    “涉及到自身权益,老百姓不是先想到找领导,而是找律师,对律师的重视也是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鲁诚说,“作为一名律师,我感到很自豪。”

本报记者 庄庆鸿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5年11月10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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