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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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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吉林样本——

“骨头案”、“钉子案”如何被有效化解

本报记者 王培莲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5年11月10日   06 版)

    在吉林省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信访中心”),得到解决的信访案件卷宗资料,被放进一个个蓝色文件夹里,整齐地摆放在书架上。

    随意选出任何一个信访案件的资料,参与化解的律师,都能详尽地讲述信访人的故事和息访的经过。

    今年42岁的孙晓鹏,曾因与吉林市江城宾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和生活补助费等劳动待遇问题产生纠纷,上访了12年。其间,吉林市政府信访局、国家信访局和人社部等各级能上访的政府部门,他都去过了数次。

    “我上访了十多年的问题,信访中心3个月就帮我解决了。”说起吉林市信访法律服务中心和帮助过他的律师,孙晓鹏激动得声音有些颤抖。

    亓玉林,今年78岁,因上世纪70年代被非法关押了6年,上访了40多年。尽管他的问题还有待解决,但因感动于“信访中心”律师耐心且有效的接访,老人决定息访,空闲时就到信访中心当志愿者。

    “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这句顺口溜广为信访人和司法部门所熟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难度大,是全国普遍存在的问题。

    但在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事情发生了改变。

    据了解,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成立近5年来,共接待法律咨询1600余件、5300余人次,受理各类涉法涉诉信访案件425件,结案319件;同信访人签订息访服务、代理协议140件,息访人数达2800余人;通过无偿服务为信访人免除律师代理费近百万元。让许多困扰政法机关多年的涉法涉诉信访的“骨头案”、“钉子案”得以有效化解。

    2011年4月,经吉林市民政局注册登记,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挂牌成立。该中心性质为民办非盈利企业法人单位,以实现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公益性和中立性为目标。

    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律师修保介绍,“信访中心”专门受理对有关政法机关生效裁判或决定不服而引发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免费提供咨询、核查、协调、代理等服务,引导信访人依法维权。

    2011年,吉林省政法委提出“借助律师等社会第三方力量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努力探索息访促和工作的新路子”的工作要求。吉林市信访法律事务服务中心先行试水。

    为保证法律业务水平、案件处理能力和办案公信力,“信访中心”特聘请了7名执业律师和4位从市级政法单位领导岗位退休的法律专家“坐班”。此外,还聘请了省、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及社会上有公信力的知名人士,担任监督听证员。

    “信访中心”还有一个创举:聘请一批曾长年上访现已息访的“老上访户”作为“人民信访听证员”,面对面地听取上访人的诉求并参与评判意见。“这个方法收效不错。”修保告诉记者。信访人彼此间有很强的信任感,让已息访的“老上访户”来做开导工作,信访人更能听得进去。

    想快速有效地解决多年积累的信访案件,除有律师参与之外,更离不开政法各部门的鼎力支持。对此,修保深有感触。

    2012年,吉林市建设南部新城,原吉林市有色金属加工厂20户职工一审被判决无偿搬迁。因不满判决结果,职工们连续上访,并表示准备好了煤气罐、汽油瓶等危险物品,抗拒拆迁。这批职工前来寻求帮助,修保带领“信访中心”律师多次与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政府进行沟通协调。最终,上访职工得到一定经济补偿,全部搬出旧址。“如果吉林市各政法部门不愿意坐下来听我们律师的建议,纠纷不会这么快得到解决。”修保说。

    与此同时,如何调动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积极性,保证这一模式有持续的生命力?吉林市这样破题:由该市司法局提供400多平方米的办公楼,市财政每年拨付100万元作为运行经费。

    “信访中心”成立之初就加入的青年律师张龙说,“信访中心”为每位律师提供5000元的月薪,并缴纳五险一金。

    吉林市司法局副局长张继奎,在司法局工作了6年,也分管了6年律师工作。在他看来,对于在全国范围内属欠发达的吉林市来说,律师张龙的收入,足以让周围人羡慕。

    “不只是停留在窗口接待或是给出法律意见,‘信访中心’更多要做的是到现场释法、缓解信访者抵触情绪,前往各事涉部门,协调解决信访者的纠纷。”在吉林市政法委副书记王峰看来,只有这样,“信访中心”才不会是摆设,而是能“实实在在”地帮助信访人和政府部门解决问题。

    在近5年化解信访案件的过程中,“信访中心”探索出6种参与化解和代理的模式方法。即:咨询告知法、签订停访协议法、义务代理法、联动化解法、听证息访法、救助公证法。这6个步骤,贯穿信访案件化解的整个过程。

    修保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近5年来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践证明,实行律师代理司法申诉制度,是解决当前涉法涉诉信访难题行之有效的办法,是中国律师在依法治国进程中应当担起的责任。

本报记者 王培莲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5年11月10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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