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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0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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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院创建律师代理申诉新机制——

“法院搭台,律师唱戏”的山东样本

本报记者 邢婷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5年11月10日   06 版)

    “我理解您的心情和处境。”11月2日下午16时,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楼大厅一间标有“值班律师”字样的房间内,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孟涛耐心地解答问题。房门上贴的“免费咨询 自愿代理”八个字,甚为醒目。

    这显然不是一次普通的公益咨询。孟涛手中的案卷,是一起已被地方法院宣判并被驳回申诉的刑事案件。罪犯父亲连先生认为,儿子作案时有精神障碍的可能,而法院的鉴定结果未予支持。监狱民警也反映,其子在服刑期间有精神疾病表现,连先生固执地前来讨要说法。

    经过一个小时的详尽咨询,孟涛建议连先生可委托值班律师就其子是否存在精神障碍介入调查,然后汇总申诉报告,提交给山东高院作最终裁定。

    “认真、负责,分析得很透彻。”听罢孟涛的建议,连先生不禁称赞。

    在这间20平方米的房间里,一个个堪称“烫手山芋”的涉法涉诉信访难题,因值班律师的参与而得以有效化解、息诉甚至重审,这正源于山东高院以律师值班方式推动律师代理申诉的制度创新。

    作为全国最早在全省层面铺开律师代理申诉工作的省份,6月1日,山东省、市两级法院同步启动该工作。

    首批45家律所、430名律师参与代理申诉值班工作。截至10月30日,共接待群众申诉咨询案件4355件,其中,申诉人当场同意不再申诉的2033件,达成初步代理意向的207件,法院受理审查值班律师代理申诉案件62件,化解积案106件。

    “如何更好地应对和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难题,近几年法院备受困扰。”接受中国青年报记者采访时,山东省高院副院长张成武坦言。

    他介绍,审判实践中,一审、二审、再审案件的当事人绝大多数会委托律师代理诉讼,但每年到山东各级法院申诉的7000多件申诉案件,却极少有律师代理。

    为此,山东高院于2015年年初专门开展调研。调研发现,从申诉人角度看,部分申诉人信访不信法,以访压法,追求不当利益,“不愿找”律师;申诉人多为经济困难群体,“不能找”律师;部分申诉人文化水平低,法律意识淡薄,“不会找”律师。

    而从律师角度看,代理申诉案件成本高、投入精力大,但经济效益低,律师“不愿代理”;担心当事人缠闹,“不敢代理”;申诉案件均是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绝大部分案件确无问题,“不能代理”。

    以上原因,最终导致申诉人“以访求诉”。为此,山东高院、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协先后5次共同召开调研座谈会。“我们达成的共识是:解决涉法涉诉信访问题,最根本的途径就是回归法治轨道。”张成武说。

    律师值班制度由此建立。

    具体而言,在省、市两级法院和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置律师值班室,由律协根据《关于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暂行办法(试行)》规定的五项条件,确定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有较高业务能力的律师值班。值班律师的工作主要包括窗口接待、专业咨询、法律释明、化解息诉、提出意见建议、代理申诉等六项职责。《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流程》和《律师代理申诉工作须知》等相关制度逐渐完备。

    同时给予必要经费保障:律师在山东高院值班每天补助500元,化解一起重大疑难申诉案件奖励5000元,目前,山东省财政部门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各市根据本地实际确定值班律师补助专项经费。

    令人耳目一新的是,值班律师同样有退出机制:对违反相应规定或不认真开展值班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取消其资格,并向社会公布。

    为配合该制度,山东高院提出,法院要为值班律师履职提供全方位的便利服务。山东高院立案庭庭长戚军介绍,该院因此建立了联系人制度、律师阅卷制度、建议意见受理制度、案件审查制度,明确规定案件承办人要在7天内调齐原审卷宗并通知律师阅卷,3个月内将案件审查完毕。

    制度实施伊始,仅一个月时间,山东高院50名值班律师共接待处理申诉案件378件,平均每人每天超过7件。全省各中院380名值班律师共接待处理申诉案件948件,平均每人每天近3件。

    律师值班制被山东高院形象地称为“法院搭台,律师唱戏”,而其中,律师独立第三方地位的重要性被屡屡提及。

    “值班律师不是为法院干活,也不会为法院说话。”张成武特地解释,“一切按律师的职业规律办事,不把律师值班室变成法院的信访接待室,是确保该制度长效推动的根本所在。”

    而律师的独立性是否能够真正得以保障?最初,不乏律师质疑。

    “但随着工作的展开,我们感到确实有作用:有不少信访群众,通过律师的释法明理,开始对裁判结果表示理解,逐渐罢诉息访;而对于我们在工作中发现的确实存在事实认定错误、程序严重瑕疵的案件,事实证明最终也通过律师、司法机关的努力,启动了司法纠正程序。”张巧良说。

    自山东省率先试点以来,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起初确立了10人的值班名单,但实际参与其中的人数多达38人。为此,该所专门腾出一间40平方米的房间。

    菏泽村民刘某因借贷纠纷上访15年,这期间一直靠打工为生,生活艰难。刘某回忆,当得知可以咨询值班律师后,见面第一句便问对方:“要钱吗?”

    山东康桥律师事务所律师接访后发现,该案件的证据确有问题,并且山东高院已在2009年裁定要求菏泽中院重审,但该程序一直未启动。该所依法进行了集体研究,后按照《山东省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规定,向山东高院提出了再审请求,山东高院明确该案件重审。

    这无疑为多年坚持“讨要个说法”的刘某带来一线希望。“没想到会是这样的结果,我们全家人都很感谢!”电话中,53岁的刘某哽咽地说。

    在不少律师看来,自己同样是这项制度的受益者。

    “如果单纯从时间成本上看,值班律师付出的代价巨大。”孟涛坦言,但他认为,该制度给予律师参与社会治理非常好的契机和平台,使律师能够起到融合政府和百姓、法院和百姓的纽带作用,“时间成本再高也值得”。

    “坦率讲,律师这个职业,社会上存在着一些偏见和负面评价。”张巧良坦言,“在从事律师代理申诉工作中,看到一些信访群众能够罢诉息访,能够从偏执的情绪中走出来,我们感到很欣慰。能扎扎实实地为确有冤屈的老百姓谋点实际的权益,我们感到骄傲。”

    该制度实行至今,全省值班律师无一人提条件、讲价钱,无一人缺岗退岗。有的律师值班后,还加班梳理接谈记录、约谈当事人,甚至不乏自费出差调查的情况。

    该制度在山东落地5个月来,受到越来越多当事人的认可。

    同时,申诉人对法院生效裁判的认同度,也有提升的趋势。全省法院值班律师接待的4355件案件中,申诉人当场表示同意律师的意见、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不再申诉的有2033件,占46.7%;反复找多名律师进行咨询后,不再到法院申诉上访的有187件,占4.3%。

本报记者 邢婷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15年11月10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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