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某地上级教育行政或教研部门总是隔三岔五地举行一些论文评选活动。而每次评选都需交纳评审费,少则几十元,多则上百元,级别越高的交费越多。
很多老师本来想写论文,可一听说需要交钱,就失去了动力——倒不是舍不得花几十元钱,而是认为花钱买证有辱斯文,没什么意思。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某些上级教育行政或教研部门,怕没人写收不到费,有时还挖“陷阱”,让老师主动往里“跳”。
在一次论文评选活动中,有关部门在征集论文的通知中,根本没提评审费的事儿。得知不用交评审费,很多老师都有了写的兴趣,认认真真地写论文。可证书发下来时,却需要一手交钱一手领证——省级证书60元,市级证书40元。有些老师对此很气愤,要较较这个真儿,宁肯不要证,也不去交钱。具体负责这事儿的工作人员发不下去证,收不上来钱,跟上级没法交待,不得不苦口婆心地跟获奖者做工作。后来还是看在个人面子上,一些获奖者才交了钱。
当然,这种评审也给一些平时不善于思考、懒得动笔、又想弄个证书的老师提供了机会:交了钱,随便在网上下载点文章,拼凑一番送上去,不管几等奖,保准能得个证。
交费越来越高,证书却越来越简单。去年,某教师交60元钱参评年度学科论文,前几天证书发下来,里面是空白的——证书上只盖着两个鲜红的公章,作者、证书编号、论文题目、年度、学科、奖次等一概没填写。领证时,教研部门的领导告诉教师该证书的编号和奖次——这些内容全都得自己填写!
交钱参评,人家连证书都不屑填写!拿着光秃秃的证书,这名教师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如此评选,若是民间机构举办的活动,我们可不必对人家说三道四,因为人家举办活动就有营利目的,参加者是愿者上钩。
可上级教育行政或教研部门也这样做,就实在有些不妥了。教育行政或教研部门的领导都是国家公职人员,举办论文评选活动是分内的事,凭什么要收钱呢?如果一个语文老师搞了一次作文比赛,向学生收参赛费,那肯定是不被允许的。其实,这道理是一样的。
可能有领导说,他们征集上的论文是请专家评选的,需要支出劳务和食宿费。假如真是这样,这钱也得由举办单位出。如果单位连这点钱都出不起或懒得出,活动不办也罢。
其实谁都知道,很多时候,所谓的专家就是活动举办方的人。有偿评选论文,说白了,有时是借机敛财,有时干脆就是创造机会敛财——因为敛财才搞论文评选活动的。
这样搞活动比不搞还坏,简直是给教育添乱。每次论文评选虽然冠冕堂皇地打着“总结教学成果”“发现教研新人”之类的旗号,实际助长的是学术腐败,扰乱的是职称评聘的秩序。
现在,有关部门对向学生乱收费现象,画出了一道道红线,已起到了巨大的震慑作用。希望有关部门对向老师乱收费的行为也要画出醒目的红线,严加整治,还学术界以纯洁。
(作者为一线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