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潘志贤)“法官在这头,当事人在那头”,12月17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首次试行“微信庭审”,利用微信办案群进行庭审询问。
记者了解到,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庭审询问,当事人面对面对簿公堂的情形全然不在,庭审询问现场只有法官一人,而当事人只需在手机的另一端,借助微信案件办理工作群接受庭审询问。
据介绍,主审法官在征求各方当事人同意后,建立微信群,并将各诉讼参与人邀请进来。随后各诉讼参与人要表明身份并由法官确认,之后就按照正常的开庭程序进行。由于此次是二审程序,在一审时对原被告双方的基本情况以及相关证据都有记载,所以证据交换和询问都进行得很顺利。同时,微信群里的秩序也很好,该谁发言主审法官会@谁,整个庭审过程用时不到一个小时。
“真是太方便了,如果按照以前的方式,我们从外地到郑州中院立案、提交证据、开庭、调解等,不知要来回跑多少趟!现在,在微信办案群里轻松搞定,不用舟车劳顿,当事人也更加省时、省力、省心。”庭审询问结束后,当事人纷纷留言给郑州中院,为这种创新精神点赞。
上诉方的代理律师表示:“以前法官只留办公电话,打电话经常找不到人。到法院找,往往又会碰到法官开庭,想提交份证据材料有时候就需要跑好几趟。这个案件一开始,法官主动加我为微信好友,由高冷‘男神’变身贴心‘暖男’。”
“利用微信庭审是诉讼活动现代化的一种直接表现形式,它可以大大缩短办案时间,灵活办案空间,对减轻法官办案压力、解决目前法院系统普遍存在的‘案多人少’状况,有着重要意义。”此次庭审的主审法官魏丽平说,微信庭审主要针对没有事实争议的程序性案件,初步估算,二审案件中可能有一半以上都可以利用微信审理,而一审案件则相对少些,因为一审大部分要对实体进行审理。
魏丽平说,目前郑州中院对微信庭审还处于摸索阶段。“相信随着经验的积累和模式的成熟,对可以公开开庭的案件,微信庭审完全可以做到像微博直播、视频直播一样,邀请相关人士进入微信办案群进行旁听。”
据了解,郑州中院还将探索从“互联网+审判”到“互联网+立案+送达+审判+执行+服务+管理”的工作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