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霾来袭,关心孩子健康、防霾心切的上海市黄浦区某小学的部分家长,想自掏腰包,为孩子所在的教室安装空气净化器。然而,部分家长的这一提议却遭到校方拒绝,理由是类似做法没有先例;而且,如允许个别班级的家长自费为教室安装空气净化器,会引起其他班级的攀比心理,校方比较难处理。(《新闻晨报》12月23日)
家长自掏腰包安装净化器,在性质上其实属于一种公益赞助,只要其使用范围合理且程序上并无问题,不失为一种值得认真考虑的有效办法。不过,校方基于管理和平衡利益的需要,对是否接受这一赞助作出慎重选择,这也属于人之常情。不过,以“没有先例”作为拒绝的理由,并不那么让人服气。
校长们的这类担忧确实存在,家长自掏腰包装空气净化器实属新生事物,可能由此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尤其是在利益协调上存在一定难度。一方面是内部的利益平衡,当有了先例之后,其他班级就会纷纷效仿,也可能存在攀比心理,在没有统一的政策和稳定经费保障的情况下,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既包括家长之间也包括家长与学校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此例一开,之后可能会打破校际之间的常态并引发其他学校的非议,先行学校的压力可想而知。
再考虑到经费的来源、维护的麻烦、安全的因素以及空气净化器作用的有待评估,校长的婉拒看似并无大的问题,但基于保护未成年人健康的燃眉之急,以及对家长诉求的合理回应,前述否决理由又显得过于苍白无力。类似现象之前并非没有出现过,比如因为天气过热,一些学生要求安装空调,很多学校最初也会找出类似的拒绝理由,比如后续管理困难、利益平衡较难等。不过,如今很多学校都安装了空调。既然能预料到各种问题的存在,只要对症下药就能找到解决办法,关键在于基于何种利益诉求,否则看似再正当的理由,也站不住脚。
时下大气污染状况严重,家长的防霾心情急迫,在“雾霾有害”已有科学定论的情况下,孩子们的健康确实值得全社会格外关注。12月2日,在广州市慈善会、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联合启动的“爱肺计划”活动上,钟南山院士表示,长期暴露在重度雾霾中也是肺癌高危人群,“有关部门应重视重新考虑高危人群的概念。”2013年,华东地区曾查出一例肺癌最小患者,年仅8岁。对此个案,专家们普遍认为,雾霾可能是致病主因。之后,陆续曝光了一些案例。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肺癌已成国人患病人数最多的癌症。在大气污染治理还处于一个缓慢的过程且空气质量每况愈下的情况下,任何防范和保护性的积极措施都应被认真考虑在内。
教室作为孩子们长时间活动的公共场所,加之又相对封闭,较之于家庭等其他空间,其空气质量状况更不容乐观。前引新闻中一位学生家长在安装空气净化器的倡议书中提及,根据清华大学最新研究结论,在正确使用了空气净化器的室内,PM2.5浓度比未使用净化器时的数值降低近70%。
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学校管理者不能有这种消极心态。困难和风险肯定有,但相较于保护孩子健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其他因素当然都应该退居其次。任何事物都有一个破冰的过程,当有了第一次的尝试之后,或许会发现此后别有洞天。家长自费安装空气净化器能否成为选项,不妨合理评估之后再作出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