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去哪儿网机票经营有不对的地方,国内航企也不可以随意采取“合谋”的方式,以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打压经营者。如果真是这样,这也是一种对公平合理市场经营秩序的侵蚀。
航空公司集体“封杀”去哪儿网的阵营还在不断扩大。1月5日,川航、祥鹏航空、天津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加入。目前已经有9家航空公司宣布与去哪儿网“断交”。
对于集体“撤出”去哪儿网这一动作,包括南航、海航、首都航空和重庆航空等航企相继公开理由,都声称去哪儿网加价销售机票、擅自变更机票使用条件、多收退票或改期费用及航班时间变更不通知等,严重背离了航企的旅客服务理念,损害了旅客的切身权益。同时各航企也处在转型经营期,希望通过官网、App、微信等平台加强直销。
关于前一个理由,航企不但是在维护自身声誉,实质上也是在保障消费者权益。在去哪儿网购票,不但退票、改签程序复杂,甚至根本就不予退改签,社会一直诟病不断。关于第二个理由,转型经营、改变机票销售方式和盈利模式等,则属于各航企的经营自由权。也就是说,此次航企集中“撤出”去哪儿网的动作,理由看上去很正当,似乎没什么明显不妥。
但问题是,年前南航和海航宣布“撤出”去哪儿网时,相关航空公司内部人士无意间吐露的“预计节后会有更多航空公司做出‘撤出’动作”耐人寻味。虽说这是一家之言的“预计”,但这种“预计”又无不透露着肯定的意味。再加上年前年后各大航企几乎步调一致,集中在一个时段(与去哪儿网合作合同到期)“撤出”,而且“撤出理由”神似,就容易让人怀疑这是不是经协商的联合抵制。
如果说去哪儿网机票营销混乱伤害了相关航企,完全可以在当初(很早就存在)就以违法、违规、违反合同为由,解除合作关系,何必要等到现在?同理,如果是经营方式转变,如此一致的步调和巧合,反而让人生疑。
如果真是合谋“撤出”,相关航企的做法就涉嫌了违规违法。《反垄断法》规定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联合抵制交易的垄断协议;本法所称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没有正当理由,拒绝与交易相对人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行为。
这不是说航企对去哪儿网损害消费者的行为进行抵制和治理就不对,而是说,即便去哪儿网机票经营有不对的地方,国内航企也不可以随意采取合谋的方式,以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打压经营者。这也是一种对公平合理市场经营秩序的侵蚀。长远来看,也是对消费者权益的伤害——现在航企联合抵制与去哪儿网合作,也抵制了去哪儿网拉低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