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有些事不算事,但在美国就是重罪。
去年12月,住在美国新泽西州泽西市的中国留学生李洁民(音译),把自己的电脑送到韦恩市的一个电脑修理部修理,结果,修理人员在他的电脑中一个名为“重要档”的文件夹中,发现了一些“令人不安”的儿童色情照片和录像,修理部马上报告了警方。警察随即到修理部取走了李洁民的电脑,12月21日带走了25岁的李洁民。在缴纳2.5万美元保释金后,李被暂时释放。
我们时常听说“美国是儿童的天堂,是老人的地狱”之类的话,其实这都是泛泛之说,当不得真,各种正反例子都有。但必须当真的是,在美国,如果对儿童犯罪,特别是性犯罪,那罪犯百分之三百要完蛋了,没有疑问。
之前德克萨斯州一个地方法院,判处了一位38岁的小学教师斯蒂芬(Stephen W.Sudduth)有期徒刑60年。如果不减刑,这位魁梧英俊、温文尔雅的男教师将把牢底坐穿。
这家伙干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他是强奸幼女的淫棍,或是逼迫幼女卖淫的黑社会大佬,还是利用教师的身份诱骗女学生开房?
在美国,强奸儿童是重罪,就连女教师和男性少年发生性关系都是犯罪。没有人可以用“嫖宿幼女”逃脱严厉的惩罚,因为美国根本就不存在“嫖宿幼女”这个罪名。只要和女童发生了性关系,不管女童自愿或主动,还是女童收取了报酬后心甘情愿,甚至和自己15岁以下的女友开房了,共度春宵了,就是犯了强奸儿童罪,就没好日子过了。
这位德州教师没有这些恶行,没那么严重。或者,在咱这儿,这不叫事——他只是在网上浏览儿童色情图片和视频,并存放到自己的硬盘中。据说,如果发现谁的电脑里有一张儿童色情图片,警察就会请电脑的主人去蹲1年监了。而这位德克萨斯的小学教师下载了几万个这样的文件,判他60年应该不算太重吧。据报道,这是辩护律师与检方讨价还价的结果,否则得上千个60年。
在美国,性侵儿童是联邦罪,浏览和下载儿童色情文件是性侵儿童的罪名之一。虽然在美国成人片是合法的,但红线是不能有任何涉及儿童的成分。甚至,幼童穿比基尼泳装走光被拍下来了,儿童洗澡时的裸体或半裸体照片,都可能惹来大麻烦。
几年前,美国佛罗里达州立大学的中国留学生沈某某下载儿童色情文件,被当地警方逮捕,色情影片和图片中大多数是成年男子和小男孩,办案警官表示,“他似乎不是儿童色情片的制作者,但却是个偷窥狂类型的收集者”。
这就涉及儿童色情片的制作、传播和持有的区别,制作的罪行重于传播,传播重于持有。但对中国人来说“不算个事”的持有,在美国也是个大事。因为儿童色情作品的制作多来自国外,于是美国警方着重打击的是美国国内的儿童色情“消费市场”。
如果允许人们在网上自由下载儿童色情文件,或对于下载者打击不力,那么,那些靠儿童色情作品赚钱的网站,以及非法制作商就会遍地开花,大批儿童就会被拐卖或劫持到那些儿童色情制作商的手中,沦为牺牲品。这就是为什么美国把下载儿童色情作品的罪责,与那些性侵未成年人的犯罪,视为同一等级的原因。
在美国,法律对未成年人还有许多特殊关照——
16周岁以下的青少年不允许发生性行为,未成年人不得购买色情光碟、杂志或任何涉及色情的作品;
18周岁以下的青少年不允许拥有、销售或使用任何烟草产品;
21周岁以下的青少年不允许拥有、销售或饮用任何含酒精饮料……
虽然我们可以找出许多美国人违法犯罪的事例,但我们同样也碰到过许多美国孩子遵纪守法的事。我的一个美国朋友,在家里的餐桌上,几次逗自己的孩子干一杯,但都被孩子拒绝,因为没满21岁。那孩子,是真心怕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