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外籍人才创新创业可享20项便利政策
对符合认定标准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经中关村管委会推荐,可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资格;外籍华人具有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在中关村企业连续工作满4年、每年在中国境内实际居住累计不少于6个月,可以直接申请在华永久居留。公安部网站12日公布,近日推出支持北京创新发展的20项出入境政策措施,涉及外国人签证、入境出境、停留居留等方面。其中,10项政策措施系根据中关村创新发展定位、特点和实际需求量身订制。据悉,这些便利政策措施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
浙江海宁:出台《关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意见》
1月7日,海宁市出台《关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意见》,从加大资金扶持、加强融资服务、建立创业导师库、开展创业培训等方面为创业创新提供全面扶持。《意见》补贴范围更广、力度更大。如在鼓励大学生创业创新方面,不但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专科以上毕业生能享受,经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技工院校、技师学院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以及取得高级工、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院校毕业生也能同等待遇。
哈尔滨:大学生创业最高可获5万元资助
哈市制定出台了哈市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并于近日开始实施,大学生在哈创业最高可获5万元资助。目前哈市财政局已筹集该资金3185万元。
该资金的扶持人员主要为2015年以来在哈创业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出国留学回国人员。细则要求,在哈市辖区、县创业,有独立的创业项目,依法登记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担任创业企业法人代表的大学生,哈市将对其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补贴,返乡到农村创业的大学生可一次性补贴3000元。
入驻创业孵化器免两年场租物业采暖费细则规定,对带动10人以上就业的大学生,将给予5000元奖励。对被纳入大学生创业项目库的项目负责人,给予1000元的项目征集费。另外,若项目符合哈市产业发展方向和就业需求,并带动就业比例达到1∶5以上,哈市将根据项目的市场前景、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和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对携带项目创业的大学生给予3万元、5万元资助。经哈市人社、财政部门统一认定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按照用于大学生创业企业孵化的总面积,享受每月5元/平方米的补贴,用于场租、水电费、物业费、采暖费等费用,大学生创业企业入驻各类大学生创业孵化器,享受第一、二年免费,第三年按50%缴费的优惠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