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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1月22日 星期五
中青在线

广州中院:让法官专注审判

本报记者 林洁 《 中国青年报 》( 2016年01月22日   06 版)

    1月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召开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传达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精神,正式启动以法官员额制改革为突破口的司法改革试点工作。

    此轮改革过程中,广州中院将有1/3法官面临“转岗分流”。在法官数量减少、案件量逐年递增的情况下,该院通过一系列的制度设计,努力提高案件审判质效,并对“错案追究”问题建立了更详细的规定。如果案件因受到领导干预而出现错误,法官又未曾对此登记,法官本人将承担违法办案责任。

    广州中院司法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院长舒扬介绍,实现法官员额制,就是要实现人员分类管理,让优秀审判资源集中到审判一线,建立以法官为中心、以服务审判工作为重心的法院人员配置模式,真正使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独立办案能力强的人员入选员额制法官。

    据了解,法官员额标准包括要在确保政治素质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司法能力、办案业绩、从业经历、职业操守的考核。“坚决不搞论资排辈,不以职务上的三六九等来划分,主要还是看是否能满足司法办案的要求和水平。”舒扬说,进入员额的唯一要求就是公平公正。

    “院领导也不一定当然就能进员额,也要在考试和考核中投身公开选拔。”舒扬称, 进了员额也不是一劳永逸,每年还要考核,如果完不成任务,就要被淘汰,员额制内的法官必须完成规定的办案任务。对于未入额的法官,广州中院对该部分人员拟定的分流途径包括:留下来协助员额内法官办案;分流到法院综合部门;分流到其他国家机关;分流到律师事务所等其他单位;退休等。

    近年来,广州法院系统案多人少的矛盾十分突出。1999年广州两级法院收案首破10万件,2012年突破20万件,2015年已达到30万件。与此同时,法官的编制基本上没有增加,广州法官人均结案数也相应从150件,到180件,再到200件,逐年递增。

    “数字越高,我越担忧。”在法院工作30多年,广州中院院长刘年夫深知,人均结案数越高,意味着法官的工作负荷越大。为此,广州中院组织调研组扑到办案一线,用近半年时间,采集了各类案件的海量数据,对照诉讼法和办案流程,对法院人员分类管理进行了优化。

    调研结果显示,审结一起普通案件,通常会涉及60多个工作环节,其中半数以上可由辅助人员完成,超过法官办案时间的一半以上。

    据了解,广州中院审判执行岗位的法官有287人,而中央政法编制的审判辅助人员仅有87人,1个合议庭只能配备1名辅助人员。辅助人员不到位,法官只能被迫去“补位”,从事大量的辅助性工作。“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个‘角色’的人员。只有配置相应的辅助人员,才能让法官回归裁判权核心,专注于‘审’与‘判’。”刘年夫在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提到。

    为了为法官员额制的到来做好准备,2013年,广州中院率先提出审判辅助人员改革,按照1∶1∶1的配置比例,为每一位法官至少配备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该改革得到了广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大力支持。2014年起,广州中院先后招录合同制法官助理143名、书记员120名。经过严格招录,广州中院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比例达到1∶0.8∶0.7。次年启动该项改革的天河区人民法院则是将“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速录员+法警”的配备比例设定为1∶1∶1∶0.5∶0.5。基层法院法官一般采取独任审判模式,刑事法官一年人均办理250件案件,民事法官年人均办案约300件。

    广州中院商事庭法官陈舒舒独立办案6年多,当她的法官助理,西北政法大学的谢佩君到位后,她终于告别了“一个人战斗”的日子。“是助理,但更多是搭档和伙伴。”陈舒舒对于这位法官助理很满意,“案件还是那么多,但小谢‘解放’了我,使我有更多时间去思考、琢磨案件本身,从而对公平判决更有信心”。

    为了实现审判辅助人员队伍“招得来、用得好、留得住、起作用”,广州中院在管理规范上下功夫。首先将案件流程细分为60多个工作环节,再按照各工作环节性质分配给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通过概括提炼,最后确定法官助理的14项工作职责、书记员的17项工作职责,并开展检查评比。

    广州中院较高起点设置审判辅助人员薪酬标准,法官助理和执行员助理、书记员和辅警分别按照每人每年8.84万元、6万元薪酬保障,达到广东省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均工资的136%和93%。还设立了“三级九等”职级管理制度,把法官助理和执行员助理、书记员和辅警分别设为高、中、初三级,每级分设三个等级,实行薪酬与等级挂钩。

    从单人作战到团队作战,合理配置审判辅助人员,形成了以法官中心,法官与审判辅助人员、审判辅助人员之间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高效协作的审判单元,法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做好“裁判者”。

    舒扬认为:“今天的审判辅助人员有可能就是明天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法院的工作历练有助于培养他们客观、公正、平衡的法律意识,理解遵从法院判决所倡导的价值观,强化程序意识,规范法律行为,培树法律文化,最终有利于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我们的审判辅助人员改革尽管先走一步,但仍然有很多工作需要继续推进。比如,1∶1∶1的标准比例还没有完全实现;全市法院的改革推进程度不一;书记员的待遇有待提高,等等。”面对成绩,刘年夫坦言,改革仍然任重道远。

“没有什么比坚守理想更重要”
广州中院:让法官专注审判
法律职业资格含金量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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