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其花费如此大的财力、物力补贴投资失败的投资者,不如在创业者创业过程中给予更多关注和帮扶。如果有300万元,足够让一家创业咖啡馆起步,也能给更多创业者投供机会,给社会带来更多收益。
近日,“上海财政补贴天使投资损失”的消息炸开了锅。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发改委制定了《上海市天使投资风险补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今年2月1日起,对投资机构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所发生的实际投资损失,给予一定比例补偿。
消息一出,坊间对此政策的合理性、可操作性提出质疑。上海市长、上海科委回应说:上海的天使投资发展还比较欠缺,希望通过扶持天使投资,进一步促进初创企业的发展。
《办法》指出,每个投资项目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单个投资机构每年度获得的投资损失补偿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对于以小额投资为主的天使投资来说,这补贴并不是一个小数字。人们担忧,这会给一些投资人提供套利的可能。
也有人持相反意见,认为严格审核能避免类似问题。因为配套政策提出,向政府申请风险补偿的投资机构,必须在本市创业投资备案管理部门完成备案,这已经设置了一个较高的门槛,政府还会配备相应的人员审核。此外,假设以政府补贴30%计算,这意味着投资人还会损失70%,以赚钱为目的的投资人不会本末倒置。
但是,创业公司千差万别,经营过程和模式各不相同,失败的原因各有不同,政府如何界定“种子期”“科技型”“投资损失”?“拟由市科委、市发改委和市财政局组成”的有关风险补偿的管理机构,是否真正具备辨别能力?还有,补偿门槛是指公司终止运营还是账面没有钱?P2P创业公司跑路是否也应当由政府兜底弥补投资者损失?这些,都需要仔细考量。
其实,政府与其花费如此大的财力、物力补贴投资失败的投资者,不如在创业者创业过程中给予更多关注和帮扶。如果有300万元,足够让一家创业咖啡馆起步,也能给更多创业者投供机会,给社会带来更多收益。
政府给失败的投资人以补贴,将风险与投资剥离。投资意味着高风险、高回报,如果投资一家初创公司失败了,却可以享受政府的补贴,这是否公允?是否真正有助于鼓励创业创新?创业不是“哄出来的”,而是逼出来的。创业是成功率极低的一次冒险,是风险极高的个人行为。尤其在目前鱼龙混杂的创投圈内,并不是所有想要创业的人都需要鼓励,也不是所有的失败都应该给予补偿。
是时候思考政府在鼓励双创中的角色定位了。创业者是站在起跑线上准备冲刺的运动员,政府应当卸去他身上的包袱,清理路障,让他们来一场真正的比拼。
去年,中国科协受国务院委托所作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中显示,30岁以下科研人员超六成有创业意愿,却仅有1.8%真正创业。除去个人面对创业的种种担忧之外,只有不到两成科研人员表示所在单位允许离岗创业。很多人反映,“离岗创业”“科技成果三权改革”是整个双创政策推行中的“政策软肋”,也是双创中科研人员缺位的重要原因。这是政府最该做,也是唯一有能力在此作出改变的主体。
双创中,政府积极行动起来是好事。但请把力气用在该用的地方,行政之手离市场远一些,才能达到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