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听人抱怨,“让TA转条微博(微信),TA不转,可是每次TA让我转我都转了”。
这是多大的事呢?下次你也不给TA转就好了嘛。
自从知道“社交货币”这个词以后,我恍然大悟。TA让你转,相当于TA跟你借钱,你借给了TA;而当你要TA还的时候,TA拒绝了,不但不跟你道歉,反而指责你小心眼儿,或者索性说“难道你把我们的友谊当交易吗?”“我当时要你转,你如果不肯可以不转啊!”“为什么你转了我的我一定要转你的?”“你转我的对你一点好处没有吗?没准儿还给你涨粉了呢,可是我转你的,会给我掉粉的呀!”
怕掉粉?为什么我们之间的关系敌不过网络上素未谋面的“粉丝”呢?
因为在网络时代,“粉丝”是可以换算为社交货币的——它相当于虚拟经济中的“一般等价物”,可以换取很多东西。如果你的“粉丝”多,商家甚至会找你跟你商量,转发一条多少钱之类的。如果你写的东西转发量高,那么你可以去经营一个微信公众号,如果每天都是10万+,那就不是转发一条按多少钱算了,你可以去谈融资,A轮B轮各种估值。
我脾气好面子软,至今为止,虽然有公司找过我谈商业合作,但是我都拒绝了。不是怕掉粉儿,也不是不愿意挣钱,而是我不愿意为难我自己。拿人钱财替人消灾,拿了人家的钱,就得琢磨怎么让人家的钱花得物有所值。这确实有违我的初心——虽然也是个俗人,但初心还是有的,从最早写博客起,一分钱没有也写了,因为喜欢。相对于给刊物写专栏,博客自由得多。我写过专栏,人家总会提要求,我们的读者喜欢什么样的,我们的客户想要的风格是什么样的……我知道那个钱不好赚,所以往往把写博客当成一种补偿,虽然没有钱,但是我想写什么就写了,你们愿意看就看,不愿意看就算了,我又没有收你们一分钱。可能正是因为不愿意丢掉这样一分“任性”,所以我从来没有同意过任何收费转发或软性广告。
但是,竟然,饭局上有人问我有没有收费转发过微博微信!
没有,当然没有!
“那你为什么转发某某、某某某以及某某某某?”
“哦,是朋友让我转的。”
“朋友让你转的?什么朋友?你为什么要为TA转?TA是在消耗你的‘社交货币’,这比花你的钱还恶劣!侵占别人的社交资源,无异于谋财害命。”
我反问,如果是你的朋友让你转,你转吗?对方的回答是,这要看是什么,如果我认同,比如为医护人员点赞或者公益活动,转就转了,如果是我也不太了解的事情而且有商业嫌疑,那就要看对方和我的关系。如果对方是潘石屹,或者我请TA转发的时候TA也帮我转过,那就转一下,举手之劳,其余的情况,就装聋作哑。
那人家要是一再打电话提醒你呢?哦,如果是特别不懂事的人,就直接说我又不欠你的,然后取关拉黑;如果只是装不懂事的人,就打个哈哈,说马上要赶飞机或者进会议室,等会儿再说,然后就忘掉。
不过是一条微博或者微信而已,用得着这么计较吗?
当然用得着!朋友圈是你的社交资源,你自己不珍惜,随手转发别人的垃圾信息,就等于对所有关注你的人说,我是一个没有原则的人。
就在写这篇文章的时候,又有朋友要我转发一条网店的消息。我想了想,还是转了——10分钟之内,掉了40个“粉丝”,而且还在继续掉。我说的是微博,如果是微信朋友圈,估计会被好多人在心里默默拉黑或设置为“不看他(她)朋友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