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全国性法治评估报告“中国法治评估报告2015”4月10日发布。报告指出,在188个评估指标中,得分65分以下的有35个,其中,法治实施体系有8个,法治效果体系有21个,占全部指标的15.4%,占全部65分以下指标的82.9%,法治实施体系和法治效果体系成为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
“中国法治评估报告2015”建立了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党内法规体系和法治效果体系6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66个三级指标,188个四级指标,将法治发展水平分为好(90分)、较好(80分)、中间(70分)、较差(60分)和差(50分)五个档次。该报告采取问卷抽样调查方法,调查时间从2015年10月开始,当年12月结束,设计了公众问卷、专家问卷和执业者问卷等三类问卷,共计430个问题,其中,公众问卷调查对象分布在中国大陆28个省(区、市),受教育程度以小学、初中和高中教育为主,本科以上程度占的比例不到10%,突出该报告为公众调查,而非精英调查。
报告显示,我国法治的总体水平达到70.1分,处于中间档次。其中,法律规范体系得分70.3分,法治实施体系得分68.8分,法治监督体系得分70.7分,法治保障体系得分72.1分,党内法规体系得分68.9分,法治效果体系的得分为69.5分。
中国人民大学法治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朱景文介绍,法治实施体系包括行政执法、司法适用和社会治理三项二级指标,均未达到70分,其中,依法行政下四级指标权责不明、越权滥权和行政不作为得分均在65分以下,最为突出的问题是财政公开,只有59.5分,是所有指标中唯一不到60分的指标。
在另一薄弱环节法治效果体系中,控权指标分数最低,为67.6分,在控权指标下权力法定、依法用权、依法决策、廉洁指标和问责指标5个三级指标中,问责指标得分仅为61.0分,低于廉洁指标,反映出问责薄弱问题。问责指标包含干部考察任命、立法越权、政府排污监管不力、法院审判不公、检察院不起诉和公安机关超期羁押6个评判标准,且均在65分以下。
针对控权问题,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俊杰认为,应对权力进行有效监督,“法治就是权力和权利的平衡,权力的监督和权利的保障是密不可分的。从评估指标看,越有权力的机关,民众反馈的数值越低,这是因为机关越有权力,民众监督起来就越难,跟民众息息相关的权力就越容易出现问题。”
“中国法治评估报告2015”由朱景文组织课题组集体撰写,受到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北京市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和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