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4月12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邢婷)面对就业结构性矛盾加剧、规模性失业风险逐步增大等诸多挑战,近日,山东出台方案建立失业动态监测、预警监测和预防调控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县(市、区)内出现单个企业一次性集中裁员200人以上等情况,将启动规模性失业预警。
据介绍,山东是全国首个建立失业监测预警调控制度的省份。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一季度,山东省新增就业36.4万人,同比下降0.6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34%,与去年同期持平,比去年年底下降0.01个百分点,仍低于全国水平。
“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就业工作中也面临新的突出矛盾和困难。”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夏鲁青在今天召开的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夏鲁青将这些困难概括为:就业总量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叠加,部分高端岗位难以招到合适的人才,山东省统计局调查的279家企业中有220家存在用工缺口;隐性失业显性化趋向明显;就业的“挤出效应”逐步显现,技术性失业将伴随产业转型升级全过程。
据了解,2015年下半年以来,为应对经营困难,一些企业采取了降低薪酬、缩减工时、削减福利等措施,部分困难较大的企业甚至通过停薪留职、轮岗轮休、放长假等方式稳定劳动岗位和劳动关系。在全国最大的起重设备生产基地新泰市,2016年以来,受市场需求低迷影响,63家起重机械制造厂开工率仅50%,该市企业用工也由年初的2.7万人降至2.3万人。
此外,夏鲁青表示,规模性失业风险也在逐步增大。山东作为传统产能大省,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突出,劳动密集型企业较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将对稳定就业产生较大影响。
以煤炭行业为例,山东省之前出台的《关于加快30万吨以下煤矿关闭退出工作的实施意见》涉及8市的56家煤炭企业,共3.5万人需重新安置,如不景气的局面持续,可能会出现规模性失业风险。
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山东省人社厅会同20个省直部门,起草了《山东省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3月28日经山东省政府同意印发。
据介绍,该制度具体内容包括:实施失业动态监测,每月对企业就业岗位增减变化数量、原因、类型等实施及时跟踪监测,随时掌握变化情况。
方案将失业风险分为规模性和区域性两类,前者针对部分企业、行业出现的集中失业风险,后者针对市、县(市、区)范围内可能出现的集中失业风险。根据社会对失业的可承受能力,划分警报级别,即III级警报(黄色)、II级警报(橙色)、I级警报(红色),及时发布失业预警。
根据方案,规模性失业预警为县(市、区)内同时出现5个(含)以上企业,由于非正常原因实施一次性集中裁员,每户企业集中裁员超过50人或裁员数量占在职职工总数30%以上,或者单个企业一次性集中裁员200人以上等情况。
方案要求,各市、县(市、区)就业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依据专家委员会提出的预警等级建议,及时拟定预警等级,出具预警报告;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预警报告,分别在III级警报(黄色)72小时、II级警报(橙色)48小时、I级警报(红色)24小时内向本级政府提出启动预警建议;各级政府在确定启动预警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