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理智的政策推行者,都必须遏制住自己急于求成的好大喜功,而尽量去寻求阵痛最小的解决方案。
-----------------------------------------------------------------
近段时间,旧城改造、取缔电动车等一系列的问题,在社会上引发广泛的关注与争议。社会既存利益的调整,已经成为社会公众最为关注的话题。如果说,以前是用“做大蛋糕,共同受益”来凝聚社会不同阶层的合力,那么,对于现阶段的中国社会而言,如何更加公平、正义地“分蛋糕”,已经成为了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从近年来各地进行的旧城改造和户籍制度、殡葬制度等一些改革实践来看,相关部门在改革上的决心是坚定的,甚至可以说表现出了迎难而上、愈挫愈勇的大无畏精神,但是,考虑到现实问题的复杂,仅有决心是不够的,还需要在策略上多加考量。
首先,推进改革必须严格遵循正当的程序,避免权力使用的随意。由于一些政策的调整,是在有待提升的法治环境中推进,因此,领导意志大于正当程序成为一些地方、个别部门的工作惯性。以“权大于法”的方式来推进政策调整,或许能起到打破坚冰的作用,但在法治环境日益完善、公民权利意识日益提高的今天,却可能引起社会公众情绪较大的反弹。目的的合理并不能证明手段的合理,越是涉及重大利益调整,越需要在程序上做到公开、合理、合法,以取信于民。只要讲道理、讲规矩,相信是能够获得大多数民众理解与支持的。可以看到,一些政策之所以执行不下去,很大程度上缘于个别领导的强权推动。既不在事前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也不在事中与老百姓有效沟通,往往只是拿出一个既成事实来让大家接受。甚至一些涉及广大群众利益调整的问题,不经过人大的讨论,而直接由个别部门定调,这种不公开、不民主、不讲道理的做法,在今天的舆论环境之下,往往会造成民意激烈的反弹。
其次,进行利益调整,要充分考虑既得利益中的合理成分。对于历史形成的不公正,既要勇于调整、修正这种错误,也要避免因此带来剧烈的社会震荡与新的不公正。在一些地方的“拆违”运动中,不论违建的成因、目的,“一刀切”强拆的做法,表面上是依法行政,实际上却违背了行政执法中的“合理原则”与“比例原则”。对于那些基于生活的迫切需要而修建的违建,那些因为政府有关部门拖沓敷衍而没办下手续的违建,适当地进行区别对待,其实是更为合理的做法。
最后,所有的涉及利益调整的重大举措,都会伴随社会阵痛。任何理智的政策推行者,都必须遏制住自己急于求成的好大喜功,而尽量去寻求阵痛最小的解决方案。在很多时候,补偿方案不到位,解决方案不细致,往往会让一项出发点不错的政策难以推行。有的时候,步子慢一点、稳一点,让一步到位变为几步走,可能是更为聪明、能获得更多支持的做法。社会现实不是一张可以任意涂改的白纸,而是千千万万个普通人的利益与情感,政策的出台者一定要对此保持足够的敬畏,并尽可能地去寻求现实与理想的妥协。
(作者为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中国与全球化智库研究员)
储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