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至2015年,云南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666件17996人,占受案总人数的9.77%。从总体来看,全省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出下降趋势。”日前,在云南省检察院召开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上,副检察长沈曙昆公布的一组数据引人关注。
众多案例显示,这一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
令人震惊的性侵未成年人案
2014年,云南省宣威市一起由26人参与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震惊社会。
案件因中学生悦悦(化名)自杀未遂而被曝光。当天,悦悦因在家自杀被妈妈发现,妈妈在万分惊愕中才知道,悦悦不久前被同学诱骗到另一名同学家中,遭到多人轮奸,身心受到巨大伤害。母女在悲痛中向警方报案。
经警方侦查发现,这是一起有26人参与的团伙犯罪。令人震惊的是,26人中有15人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而他们伤害的,也是当地的未成年人。
短短几个月里,这一犯罪团伙作案20余起,强奸了20名未成年女孩。其中,2名被害女孩为不满14周岁的幼女,15名被害女孩为在校中学生,5名被害女孩多次遭到强奸或轮奸。
由于这起案件涉及未成年人被害人和未成年人被告人,如何在案件办理中对双方都实行保护,对检察机关提出了考验。
为此,从该案侦查阶段开始,检察机关便提前介入,与警方共同开展侦查取证工作。为避免对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检察机关对被害人进行询问时大部分为“一次询问”,同时确保20名被害人被询问以及对其他未成年证人的取证中,均有监护人以及女性工作人员参与;在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检察机关还加强了与教育、妇联、共青团、民政等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对被害人进行心理治疗和疏导。
同时,为维护15名未成年被告人权益,对他们的所有讯问,都有法定代理人或合适成年人在场,并通过社会背景调查、强制辩护等制度,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对一些涉嫌严重犯罪的未成年人,检察机关基于其人身危险性大、矫正难度大,仍应依法批捕、起诉,依法建议法院判处监禁刑和重刑。”云南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陈怡璇说,此举并非单纯地打击犯罪的未成年人,而是为了教育和挽救。
重建亲子关系,让爱阻断犯罪之手
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涉罪的未成年人大多有着相同的成长经历:家庭残缺或者是留守、流动、闲散、流浪儿童群体,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他们既是社会的危害者,也是不良环境的受害者。
团云南省委和团昆明市委2015年完成的对云南多地的调查也显示,大多数青少年犯罪来自留守儿童、闲散青少年、不良行为青少年。特别是家庭的缺陷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消极影响较大,成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诱因。
2015年的一天晚上,10名未成年人因朋友义气,携带西瓜刀等工具前往一宵夜摊,准备对另一名青少年泰林(化名)进行报复殴打。他们没有找到泰林,却因与在宵夜摊吃饭的冯纤(化名)无端发生争执,10个人手持刀具对冯纤进行围殴。
昆明市晋宁县检察院在对10人进行社会背景调查时发现,他们中大多数都有同样的问题:亲子关系和家庭教育缺失。
为此,晋宁县检察院联合专业社工对10名未成年人及其家长开展了以“重建和谐亲子关系”为主题的心理辅导。心理咨询师引导父母们认真注视孩子,用语言和肢体表达自己的情感,并通过讨论和讲授,帮助孩子们和父母重建亲子关系。当父母说出“孩子我爱你”并紧紧拥抱孩子时,大家都流下了眼泪。
结合案件事实、犯罪情节、社会调查及再犯风险评估情况,检察机关最终决定对10名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6个月。
同一年,在昆明市嵩明县,村民张辉(化名)也获得了检察院对他作出的相对不起诉处理。
2015年6月13日晚7时许,张辉因儿子小小(化名)没有完成学作业,便用拖鞋和竹棒痛打小小。
第二天,学校老师发现小小身上有多处伤痕,遂向警方报警,小小的爸爸随即被拘留。
小小的父母早已离异。张辉因有重罪前科曾经被逮捕判刑,取保候审靠打零工带着儿子生活,患有较严重的抑郁症,作为小小唯一的监护人,如果他被判刑,必将造成小小无人照顾,父子亲情断裂,带来新的问题。
针对这些现实情况,张辉在拘留期间,村委会对小小进行临时监护;公安、检察、教育等部门联合走访了老师、校长、村委会、邻居等,为了家庭的稳定和孩子的健康成长,最终,嵩明县检察院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张辉回家后,公安、检察、教育、村委会等部门,为这对父子安排了专业社工进行心理辅导、申请相关社会福利。同时,为保护小小的隐私,教育部门将他转到了另一所学校。
“家庭内部刑事案件十分复杂,在特殊的伦理观念和传统的家庭教育模式影响下,仅靠单纯的刑罚干预不可能有效解决问题。”陈怡璇说,只有依靠多部门联动,健全社会支持体系,才能挽救一个家庭,缝补父母与孩子的感情,避免了孩子因家庭变故而被推向社会。
无论你来自哪里,法律都要保护你
16岁的冯瑞和杜旺(均为化名),因为一次顺手牵羊,便将自己推向了犯罪的边缘。
2014年10月11日凌晨1时,蒙自市的大街上行人已经很少,行走到轻之度网吧门口的冯瑞和杜旺被一辆摩托车所吸引,两人一合计,盗走了摩托车。
很快他俩被警方抓获,经鉴定,被盗摩托车仅价值人民币1800元。
冯瑞和杜旺非本地户籍,他们在蒙自没有固定住所、没有固定工作。蒙自市检察院、蒙自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通过与二人户籍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展异地协作,委托专业社工在对他们进行社会背景调查时获悉,两人的家庭都很贫穷,父母不具备监护能力。
因盗窃数额不大,蒙自市未成年人司法项目办寻找到冯瑞的舅舅和杜旺的干爹,对两个少年进行监督考察。在此期间,专业心理咨询师对他们作了心理疏导和帮教,检察机关多次让他们参加一些有益身心的活动。
去年8月5日,检察机关对两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之后,还帮助他们找到工作,使二人重新回归社会。
2014年4月,从缅甸到中国来学习的阮连(化名)也做了一件顺手牵羊的事。
那天,阮连在瑞丽市一家健身会所健身时,发现有个储存柜未锁,便将柜内的一个黑色手提包拿走,包内有现金2660.1元人民币。
瑞丽市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发现,阮连是一名高中在校学生,但国籍不明。
经过细致的社会调查,检察机关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经过6个月的监督考察和帮扶教育,阮连开始了正常的学习、生活。
“这是一起具有边境特色的、在边民互通互市中发生的刑事案件。”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沈曙昆说,作为一个边境省份,云南省检察机关受理了多起涉及民族、农村、山区、边境、无国籍或外国籍未成年人的案件,未检工作建立的跨地域协作机制,实现非本地户籍未成年人的平等保护;同时,在外事、边防、共青团等部门的帮助下,边境地区跨境、涉外国籍、无国籍未成年人案件办理的特殊机制也逐渐完善,使得无论是非本地户籍、有无国籍或国籍不明的未成年人,都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团队护航”将孩子从犯罪的路上拉回来
昆明市西山区向阳花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主任郝万胜内心一直有一个痛。
2015年6月,10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拘禁、强奸、寻衅滋事犯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其中8人是未成年人。
案件发生后,“向阳花”受委托对10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社会背景调查,通过走访发现,他们中有5人父母离异,一人的父亲失踪多年,其中一名青年路伟(化名)至今没有户口。
“大多数涉罪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都遭遇过来自家庭、社会和恶劣环境的不正常影响,单纯的严厉打击和从重处罚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作用十分有限。”郝万胜说。
为防止这些孩子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向阳花”采用了“未成年人司法全程保护团队护航”模式,从一开始的社会背景调查报告,就由固定的心理咨询师和社工组成工作小组为涉罪未成年人服务,一直持续到法院审理完毕。
“团队护航”模式取得了令人欣喜的效果。庭审当天,当听到法庭宣读的心理评估时,多名未成年被告当庭痛哭;庭后,一名未成年被告表示“今后要做一名心理工作者”“因为这一工作真的可以帮到人”。
团云南省委提供的资料显示,近年来,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都向相关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购买了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减少了涉罪未成年人的再次犯罪。青少年事务社工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作用不可低估。
“社工介入是司法实践的一大创新和进步。”昆明市公安机关一位负责人说,社会力量的介入,将以前单一、局限的工作方式变得更人性化,更尊重和保护青少年。
据悉,仅2015年,云南全省检察机关为2757名未成年嫌疑人或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为1652名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及心理测评,对1931名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进行封存。
“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等工作,因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需要共青团、妇联、民政、教育、社区等多部门配合协调。”云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沈曙昆认为:“通过促进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社会化体系建设,才能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无缝衔接,使他们顺利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