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5月24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蒋肖斌)“国务院于今年3月27日正式印发《关于公布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第五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通知》,批准颁布第五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899部,包括汉文古籍754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31部和其他文字古籍14部;新疆少数民族古籍办等14家入选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在文化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司长张永新说。
第五批名录收录了13457片甲骨文、13种简帛文献、28种南北朝到五代时期敦煌遗书、60种宋元善本和拓本、652种明清善本拓本及舆图;少数民族文字古籍珍品涵盖藏文、西夏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水文、古壮字、布依文等10种民族文字;外文古籍涵盖拉丁文、意大利文、英文等多种文字。
国家图书馆副馆长、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副主任张志清表示,第五批名录具有3个特点:一是申报范围扩大,如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申报了8部宋元名拓,这也是香港地区首次申报;二是汉文古籍中不乏珍品,如南三阁《四库全书》26部等;三是珍贵的民族文献典籍数量日益增多,西藏自治区有100余家古籍收藏单位申报了400余部古籍,包括公共图书馆和寺庙。新疆少数民族古籍办收藏古籍6169册(件)、善本5000册(件),其中28种入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