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中旬,豫东大地正等待着丰收,河南省沈丘县付井镇的两家人,却等来了一个悲痛的消息。
5月14日深夜,一名女子跳河轻生,在浙江平湖打工的胡浩强、陈庚奋不顾身跳水营救。女子最终获救了,但正值青春年华的两个小伙却不幸遇难,一个年仅20岁,一个刚满18岁。
“刚开始轻生女不配合,还挣扎拒救,后来意识到危险,才安静下来。”胡浩强家人转述目击者的回忆说,轻生女被送到岸边时,她双手扒着河边杂物,本能地双脚用力一蹬上岸,然而,在反作用力的作用下,本来就筋疲力尽的胡浩强、陈庚,被冲向河中心。
随后,岸上的工厂同事、附近群众、110民警把两人救了上来。但不幸的是,两人没被抢救过来。
胡浩强、陈庚是一对邻村伙伴,平时他们的父母靠外出打工养家,家庭并不富裕。时至今日,事情已过去半月有余,两家人仍沉浸在悲痛之中。每每看到儿子的照片,两人的母亲总是忍不住落泪痛哭。家人表示,他们的儿子孝顺、听话,总感觉孩子还没走。
胡浩强的父亲胡国红说,胡浩强13岁那年从小学毕业。因为家里穷,而且他的大哥胡俊啸学习成绩较好,胡浩强便提出辍学打工,挣钱贴补家用供哥哥上学。
如今,哥哥胡俊啸已是北京一所高校的研一在校生。2015年7月,刚出去打工的胡浩强,用积攒的工资为哥哥买了一部新手机。在弟弟的软磨硬泡下,胡俊啸最终接受了弟弟的这片心意。如今,兄弟俩已是阴阳两隔。
得知胡浩强的消息,王楼村村民纷纷对孩子的不幸表示惋惜。村民说,小伙子在家孝顺懂事,在外面也能吃苦,为了救人不在了,没给家里丢人,是个英雄。
比胡浩强小两岁的陈庚,是陈观村人,和胡浩强邻村。事发前,陈庚的父亲陈殿乾正在山西临汾一家建筑工地打工。接到浙江平湖民警打去的电话时,陈殿乾吓了一大跳。直到赶到平湖看到儿子的遗体,他才相信这是真的,“感觉像天塌了”。
5月17日,浙江省平湖市林埭镇派出所负责人,把当地公安机关“见义勇为”确认书,交给胡浩强、陈庚的母亲,深深地鞠了一躬。
5月18日、20日,胡浩强、陈庚的遗体被先后送回老家安葬。当时,邻居亲友300多人为胡浩强、陈庚送行。
胡浩强、陈庚虽然走了,但两人见义勇为的狭义精神感动了许多人。
5月24日,团周口市委、周口市青联追授两人“周口市见义勇为青年英雄”称号,沈丘县综治委授予两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团沈丘县委追授两人“见义勇为好青年”称号,沈丘县文明办授予两人“沈丘好人”称号。
5月25日,团河南省委决定追授胡浩强、陈庚“河南省见义勇为青年英雄”荣誉称号,并号召全省广大团员青年向他们学习。
胡浩强、陈庚舍己救人的事情发生后,河南省各级领导、组织以及社会各方人士立即行动起来,前去看望慰问胡浩强、陈庚的亲属,协调处理英雄身后事,解决其亲属生活中的困难和难题。
麦收时,周口团组织协调有关方面,确保了英雄家里的夏粮颗粒归仓。此外,当地政府还联系了爱心企业,为两个家庭提供多种爱心资助,并安排青年志愿者为其提供长期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