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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6月05日 星期日
中青在线

河南总商会原副会长王华涉黑二审维持原判死刑

  来源:中国青年报  ( 2016年06月05日   02 版)

    本报郑州6月4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潘志贤)记者今天获悉,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6月3日对河南总商会原副会长王华等19人涉黑案二审宣判,主犯王华和孙培国被维持一审死刑判决,其他被告人被判死缓、有期徒刑等。

    2015年3月31日,中国青年报以《“红顶商人”涉嫌雇人放火却逍遥法外》为题,报道了王华等人涉黑一案;2015年8月11日,中国青年报又以《“河南省百佳慈善大使”涉黑被判死刑》为题追踪报道了此案。王华涉黑案备受社会关注,一是因为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二是因为王华案发前先后担任漯河市政协常委、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河南总商会副会长等职。

    2015年3月24日,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华等19人涉黑案,被控罪名包括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放火罪等11项罪名。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华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孙培国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放火罪等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10万元。

    一审宣判后,王华、孙培国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2016年2月1日~2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鹤壁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华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上诉案。

    河南省高院依法维持了鹤壁中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放火,故意伤害等罪名判处王华、孙培国死刑,其他被告人死缓、有期徒刑等刑罚的一审判决,并将王华、孙培国的死刑判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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