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科研创新发表多次重要讲话。其中一个重要的主题,就是推动科研制度改革以鼓励创新。科研制度与科研创新的关系,在本质上属于上层建筑与生产力基础的关系,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生产力变革、发展的需要,不能成为阻碍生产力发展升级、阻挡科技创新进步的屏障。不能否认,中国的科研管理制度在长期以来的实践当中,为中国科技的进步与发展起到过积极而重要的作用,但近些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社会组织形态与价值观念的转型,以及信息时代的来临,一些僵化的制度越来越难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其一,科研组织的人事管理制度“官本位”严重,背离了科研的基本规律和科研人才的培育、选拔规律。由于政事分开的改革推进缓慢,大批科研单位长期以来处于高度“行政化”的状态,官大一级压死人的状况十分突出。一方面,行政权力不当介入科研的过程当中,外行领导内行,行政指导科研,造成科研工作的扭曲与失灵。另一方面,行政化的激励机制与科研的激励机制高度混同,官位成为对科研人才的奖励方式,学而优则仕,非仕不足以成功的现象普遍存在。
其二,一些科研资源的申报、评审制度透明性不够、公平性欠缺,造成比较严重的“圈子”现象,影响了科研资源配置的合理性。在科研项目的申报与评审中,看背景、门派胜过看业务水平,看单位级别胜过看科研能力的现象仍然比较突出。
其三,一些科研管理制度带有强烈的“计划”色彩,严重影响了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与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一方面,科研经费的配置重物轻人的弊病没有得到有效改变,近几年有愈演愈烈之势。另一方面,层层审核、严格把关的科研经费,让许多科研人员浪费了大量精力去“编预算”,以至于很多正当的调研、会议、学术交流受到干扰。
如何在制度上解放科研的生产力、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实现科研资源的有效配置,已经成为科技创新中的关键所在。制度不仅是要监督人、限制人,而且也要保障人、解放人。有关管理部门应该认识到,科研人员与公务人员不同、科技创新与公务活动不同,没有独立于行政管理力量的地位,没有使用资源、释放创意的自由,科技创新就很难具有真正的活力。这不是说要放松对科研经费的监管,而是说要让科研经费的使用,更加符合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这也不是说要放弃对科研人员的管理,而是说对科研人员的管理,关键是解放人、尊重人,要让他们不必当官也可以保持应有的地位和尊严。
储殷(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