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6月8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邢婷)6月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公告称,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依法提审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于8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聂树斌的母亲送达再审决定书。
当天10时,当聂树斌母亲张焕枝接过再审决定书时,顿时老泪纵横,哽咽不已,花了很长时间才将情绪完全平复。为儿子的案子奔波11年后,这位72岁的母亲终于等来再审的结果,“非常高兴”。
从1994年案发至今,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案进展一波三折。1994年8月5日,石家庄市液压件厂女工康某在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遭强奸后身亡,时年20岁的鹿泉市冶金机械厂工人聂树斌,被警方认定有重大作案嫌疑,于1994年10月1日被拘留,10月9日被逮捕。
1995年3月,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妇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5年4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聂树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4月27日,聂树斌被执行死刑。
2005年1月18日,王书金的意外归案,让十年前的聂树斌案再掀波澜。当天,河南荥阳警方抓获一个叫王书金的男子,他交代,曾在河北广平等地奸杀4名妇女,其中包括1994年在石家庄市郊区孔寨村附近给一家工厂装暖气管道时,奸杀当地一康姓女子。
2005年3月15日,聂树斌母亲张焕枝正式委托律师代理聂树斌案的申诉事宜,开始走上漫漫长路。
2014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指令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复查。
在舆论见证下,此案在山东省高级法院复查以来经历若干突破,包括:2015年3月17日,聂树斌案代理律师10年来首次获准阅卷;同年4月8日,聂树斌案两位代理律师正式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复查阶段代理意见;同年4月28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专门召开案件复查听证会,听证会持续10几个小时,被业界人士称为司法实践中鲜见的刑事案件复查听证会。
该案经由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复查的一年零六个月期间,曾历经4次延期。对此,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给出的解释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复查聂树斌案后,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的审查。复查期间,申诉代理律师多次提交新的证据材料及线索。因案件特别重大、疑难、复杂,案发和审结时间久远,相关证据材料及线索的调查核实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经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先后4次延期。”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述负责人同时表示:“案件复查依法延期,既是复查工作实际情况的需要,也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对案件事实负责,对当事人负责,对复查结论负责的慎重态度。在我院复查期间,调查核实工作以及听证会的召开,都得到河北省有关部门和原办案单位的积极配合和支持,不存在所谓的干扰和阻力。”
最高人民法院6月8日发布的公告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复查认为,原审判决缺少能够锁定聂树斌作案的客观证据,在被告人作案时间、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方面存在重大疑问,不能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性,原审认定聂树斌犯故意杀人罪、强奸妇女罪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建议本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报请本院审查。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同意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意见,认为原审判决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项、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提审本案。”
“终于等来再审,这意味着一个里程碑式的进步。”接受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采访时,聂案代理律师李树亭激动地说,“能有今天的结果,是靠大家的合力一起推动的。”李树亭表示,今后将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做好该案再审工作。
在6月8日发布的公告中,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将依法组成合议庭,以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态度,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开、公平、公正审理本案。再审的审理情况将依法适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