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已经有了较大进步,一味糊弄,受伤的只能是政府的公信力。
河南王娜娜被冒名上大学一事,持续受到社会关注。6月24日,河南省政府发出行政复议决定书,责令周口市人民政府在收到决定书15个工作日内,就王娜娜被冒名上大学申请信息公开一事作出答复。记者联系到了王娜娜,然而,她尚未收到信息公开答复。(《法制日报》7月12日)
一起冒名顶替事件,总要有人站出来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仅看到涉案人员被诫勉谈话,被处以行政警告、党内警告等处分的消息。面对如“罚酒三杯”一样的政纪和党纪处罚,无论是王娜娜本人,还是旁观者,都不会满意。相比之下,在另一起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罗彩霞事件中,有多人被移交司法机关,最终接受了法律制裁,其结果更具示范意义。
拒绝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与学校之间互相推诿扯皮,不是权力应有的姿态。这不仅仅是在挑战《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也是在挑战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因此,王娜娜向河南省政府提请行政复议,符合公民权利;河南省政府责令周口市政府公开有关信息,更符合程序正义。
对任何一起公共事件,权力必须以诚相待。不要和公民“躲猫猫”,不要想着糊弄老百姓,不要钻法律法规的空子。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已经有了较大进步,一味糊弄,受伤的只能是政府的公信力。如果说冒名顶替是对王娜娜及社会公平正义的第一次伤害,则草草出具的调查结果与处理结果,事实上构成了第二次伤害。地方政府及相关学校在整个过程中,搞得越来越被动。
当地政府必须确保公开所有的信息,处理涉案人员更要有理有据。只有这样,王娜娜事件的处理才有可能真正有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