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们由此对照来看当前的公务员办事状况,所有的问题和抱怨其实都可以归为花别人的钱为自己办事,以及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因此,也就往往最浪费且最无效率。
“平时考核”正在被许多地方纳入公务员的考核流程。北京市刚公布的“十三五”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中,“平时考核”被明确提及。在浙江,则引入了“日志式”管理。此外,诸如河北、吉林、安徽等地,都出台了加强“平时考核”的相关规范性文件,有地方提出平时考核结果将占年度考核成绩的50%以上,有地方则将公务员的社交生活、“八小时以外”也纳入考核。
虽然各地考核内容不尽相同,有些项目甚至有一定争议,但“平时考核”之所以被重视,本质原因是目前对公务员的考核太过粗放,太缺乏公正。不仅所谓“干多干少一个样”是顽疾,甚至在很多地方,老实巴交的人通常干的多却晋升慢。如此状况,显然与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理想目标背道而驰。
基于上述现象,加强“平时考核”以完善公务员考核机制,其积极意义值得肯定。不过话说回来,考核的规定虽千变万化、各有高招,但归根结底,还是要看这些高招妙招能否真正起作用。否则就是花拳绣腿,啥作用也没有。
而如何让“平时考核”的那些招数起作用,确实是当前面临的巨大难题。因为考核都是人在运作,而如何让人能够客观、公正、勤勉地运行考核机制,虽说目前也有不少成功经验,但毕竟还存在不小的可上下其手的空间。也就是说,考核机制是否起作用,实际取决于如何去规范操作考核机制的人。而且,这种规范一环套一环、一级考核一级,每一环、每一级都负相应责任,直至最后一人负完全责任。
“平时考核”所面临的显而易见的问题,正如有专家所言,是“人情因素”和“上级意志”。这两种因素都不负责任,概因缺乏一种机制和压力,让他们觉得那就是自己的责任。这样的局面可以用花钱办事来形象说明。花钱办事有如下几种方式:一、花别人的钱为自己办事;二、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三、花自己的钱为自己办事;四、花自己的钱为别人办事。
这四种花钱办事方式中,哪一种花钱的方式最经济、最有效率,哪一种最大手大脚、最不负责任呢?很显然,第三种,花自己的钱为自己办事,最经济;第四种,花自己的钱为别人办事,最有效率;第一种,花别人的钱为自己办事,最浪费;第二种,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最不负责任。
这四种花钱办事方式的各自效果,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里德曼有极为精辟的论述。假如我们由此对照来看当前的公务员办事状况,所有的问题和抱怨其实都可以归为花别人的钱为自己办事,以及花别人的钱为别人办事,因此,也就往往最浪费且最无效率。
如何让“平时考核”真正有效,让公务员觉得那就是自己的责任?没有什么高招,只能是想法设法让他们把公务当成花自己的钱为自己办事。如何实现?目前能够想到的,虽然也有漏洞但却是众多办法中比较来说最不坏的一个是:尽力扩大监督、尽力快速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