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生李攀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李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江苏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出台《全省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政策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淡化乡村教师职称评审的论文、科研要求,取消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江苏37万乡村教师将享受该政策待遇。
此次乡村教师职称评审改革是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任教的切实举措。评审改革还从政策上引导乡村教师在乡村学校长期任教。
意见加大了师德素养和教育教学实绩在职称评审中的权重。对获得县级以上政府综合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综合性表彰或师德方面表彰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对担任班主任10年以上,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书育人成果突出,任现职以来,本人或所带班级获得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表彰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
意见淡化校级以上公开教学、县级以上获奖、论文发表、课题研究等指标。乡村教师教学工作要求中的公开课不分层级,不分校内外,同等对待。申报正高级教师(正高级讲师)的教学工作要求中的公开课适当放宽。乡村教师教科研工作要求中对发表的论文只作参考条件,不作硬性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