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对家住蜀山街道黄家河社区的何某处以行政拘留,原因是何某的15间出租房存在安全隐患,公安机关责令整改,他拒不改正。
杭州市萧山区消防大队有关人员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介绍,今年以来,该区公安机关对限期整改后拒不整改消防隐患的61名房东均处以行政拘留。
蜀山派出所副所长孟锣鸣说,城乡接合部出租房管理比较棘手,群租现象突出,火灾安全隐患较大。
民警调查取证发现,一些房东只管收取房屋租金,疏于安全管理。按照原来的法律法规,发现问题罚款100元至500元,很多房东根本不当一回事。
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杭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中规定,出租居住房屋集中供他人居住,出租居室达到10间及以上的,或者出租床位达到10个及以上的,视为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
杭州市萧山区警方表示,依据上述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社会公众活动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经公安机关责令整改,拒不改正的,处5日以下行政拘留。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