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相伴、绿水蜿蜒,苗乡侗寨米酒飘香,飞歌绕梁,沉淀了千百年的民族风情款款而出;磅礴的梯田、袅袅的炊烟,农耕文化气息四处弥漫……
这是黔东南。
这份美丽,引来如潮游客。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黔东南州共接待游客45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38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2%和23%。“十二五”期间,全州接待游客达1.56亿人次,旅游总收入达1307亿元。
旅游,让苗乡侗寨的老乡们一手牵着民族文化,一手紧抓脱贫小康。
起初,有人担心大规模发展旅游,是对黔东南民族文化的一种破坏和冲击。如何走好“平衡木”?黔东南在探索中走出了自己的特色路子。
一方面,黔东南在文化保护上不遗余力。通过实施100个重点民族文化旅游村寨保护工程、100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拔尖人才扶助工程、100名原生态民族文化高级人才培养工程、100个原生态民族文化典型建筑保护工程,推行民族文化进校园进课堂,为民族民间文化传承人评定职称级别,在大中专院校开设原生态民族文化专业,培养原生态民族文化人才和传承人等方式,使原生态苗侗民族文化得以代代相传。
另一方面,在开发利用上独具匠心。黔东南对景区景点的开发始终围绕文化的挖掘与展示,比如镇远古城挖掘了文物古迹、传统龙舟、古城渔火等文化;从江岜沙挖掘“树文化”;黎平肇兴挖掘鼓楼文化;榕江三宝挖掘“萨玛”文化。一系列的措施在使景区景点更具吸引力的同时,形成民族文化发展的原创力,支撑着黔东南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黔东南生态旅游发展的最大亮点,是人们对文化保护的自觉。
在岜沙苗寨,每一个新生命诞生,父母就会为他种下一棵树,寓意他生命的开始。岜沙人去世后,亲人会砍下他降生时种下的那棵树做成棺木,和他一起埋进大森林,不立坟堆、不修墓碑,然后在上面又种上一棵小树。这棵树,象征着身灭灵存,生命依旧延续。
爱树的岜沙人从来不会滥伐树木。村里有这样一个规定:如果有人盗伐树木,一经发现要罚120斤米、120斤猪肉、120斤酒,让全寨人吃,以示惩罚。岜沙因为这种“天人合一”的文化成为游客神往的旅游胜地。
保护好了生态和文化,换来的是旅游经济的快速增长,苗乡侗寨乡亲们的小康之路越走越宽。截至目前,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直接覆盖贫困农户户21186户,间接覆盖贫困农户42145户。在乡村旅游项目区,贫困群众人均旅游收入平均0.7万元。
与此同时,多种模式促进旅游扶贫融合发展的态势已经形成。
在麻江县乌羊麻嘎尤苗寨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点,通过成立蓝莓合作社、开办农家乐、合股经营、企业带动、收益兜底、转移扶持等形式实现年收入200余万元,按照村集体10%、合作社90%进行分红,户均年增收1万元左右,一条“公司+村集体+合作社+贫困户”的旅游扶贫发展模式促进农文旅融合发展模式正在迅速复制。
雷山朗德上寨——“文物与非遗展示”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点,正在尝试“贫困户+合作社”的旅游扶贫发展模式,引导贫困农户用扶贫资金参与合作社经营,实行按股分工的模式,共覆盖贫困农户63户、263人,合作社每年通过表演、乡村旅馆、农家乐等行动创收,每年吸引2万多游客,旅游收入达50多万元,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户均增收4000元以上。
西江千户苗寨传统村落乡村旅游扶贫示范点采用“旅游景区+农户”的旅游扶贫发展模式,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将景区门票全年收入的18%作为民族保护经费及评级费,分配到全村农户手中,村民人均纯收入从2008年的2050元增加到2015年的9640元,其中来自门票收入分红达6500元左右,占全部人均收入的70%以上。同时搭建旅游创业就业平台大力发展乡村农家乐、农家客栈、个体工商户、旅游手工艺品、特色种养殖等让村民直接参与景区的发展,带动西江村100余户贫困户实现脱贫摘帽。
锦屏县姚里村党支部组织村民成立固本乡瑶里村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推行“三级管理、三级抱团、三级分成”的“三三三模式”,充分发挥“村两委”、“理事会”、“带头人”三级管理及其能动作用,将合作社的利益与村民的利益联系起来,形成村民抱团创业、资源抱团发展、脱贫抱团施行的“三级抱团”模式,通过召开社员大会,讨论生产发展、集体增收和投资效益,细化村集体、村民及投资者的利益,2015年,实现集体经济累积2.44万元,“合作社+三三三”的旅游扶贫模式正在形成。
未来,黔东南州将进一步深度编制乡村旅游扶贫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加强对乡村旅游的投入,积极培育品牌,加大营销力度,大力发展“旅游+”、“扶贫+”、“大数据+”等战略,让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其中,确保苗乡侗寨乡亲们实现同步小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