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实习生杨雪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李超)日前,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全面启动江苏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杨其江、巡视员方晓林分别讲话。
刘华指出,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基石,是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由之路。江苏各级检察机关全体干警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提高思想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忘初心,全力履职,当好改革的促进派和实干家。
刘华表示,要通过改革,实现“三个一”,即优化重组一支队伍,建设一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检察队伍。建立健全一个机制,优化机构、科学设置办案组织,明晰职权职责,提高职业保障待遇,建立一个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的权力运行机制。追求实现一个目标,全面提高检察工作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有效解决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突出问题,发展和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希望各级检察院院领导做到“四个要”:一要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全面准确理解中央司法改革精神; 二要把省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文件学习好宣传好,实施好执行好,引导检察干警全面了解,积极理解。三要了解干警思想动态,及时深入做好思想工作。四要有攻坚克难的智慧和责任担当的勇气,主动积极解决改革推行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希望全体检察干警提高认识水平,积极参与改革,做到四个正确认识:正确认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精神实质,正确评价自己的工作能力,正确选择自己最适合的岗位,正确对待改革中的个人得失损益。
杨其江、方晓林分别就检察人员分类以及员额检察官遴选问题,司法责任制要求的检察权运行机制和职业保障待遇等问题进行了说明。
近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院党组审议通过了江苏检察机关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方案以及7个配套文件,并报经江苏省委司法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工作方案以及配套文件规定了涉及检察人员分类、员额检察官遴选、检察职权清单、办案组织设置、案件受理分配、办案监督制约及检察职业保障待遇等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今年推进实施改革的工作依据,也是江苏检察机关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入额及人员分类工作共分动员部署、考试考核、入额人选确定、人员分类调整4个阶段,10月底前全部完成检察人员分类。从11月1日起,按照司法办案责任制要求,全面启动实施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