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最高人民法院近期对外公布《关于在中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的工作方案》,要求直辖市应至少明确一个中院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省会城市、副省级城市所在地中院应当设立清算与破产审判庭。此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设立了全国首个高院破产执行裁判庭。
辣评:在“三去一降一补”和兼并重组的改革浪潮中,出现了不少“僵尸企业”死不了、死不起、死而不僵的现象,而在今后一段时间,较多呈亏损状态的国有企业也将作为“僵尸企业”进入重整或清算程序,这给“僵尸企业”的处理提出了高要求。
最高法力推在各省市中院设破产庭的做法或许是一种新的尝试,以法律审判和执行的力量敦促“僵尸企业”处置的提速。但是,以法律手段处置“僵尸企业”,必然对法院工作水平提出更高要求。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林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