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在庭审现场,周钧镒和几名同学“反悔”了,他们决定改变自己前一天在庭审前“不予缓刑”的建议。
8月30日,在庭审现场,24岁的被告人赵亚明懊悔地低着头。在得知自己刚出生的儿子患有先天性唇腭裂后,他与岳父金天明共同将孩子遗弃。婴儿被人发现后经救治脱离了生命危险,但金、赵二人因涉嫌故意杀人被逮捕、取保候审。
庭审时,高二学生周钧镒与另外50多名学生志愿者正坐在旁听席上——这是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实施青少年参与“同阶审判”的第一起案件。
“同阶审判”是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少年和家事综合审判庭联合该院“灯塔萌”法律志愿服务中心共同推出的一项司法实践项目。在涉及青少年、可以公开审理的部分刑事案件和家事案件中,邀请16~22周岁的学生志愿者参与案件的实际审判。开庭前的圆桌会议上,志愿者可以发表自己的观点,这会作为法官判决时的参考意见。
看到赵亚明红着眼、低着头,17岁的周钧镒心里很难受,他决定推翻自己此前的建议。
庭审前一天,周钧镒与其他学生志愿者围绕此案展开讨论,大家分别以公诉人、辩护律师、审判员的角色参与讨论,最终给出了予以该案主犯赵亚明判处有期徒刑4年、不予缓刑的意见。
不过,在庭审现场,两名被告表现出来的悔意让不少孩子改变了主意。
休庭期间,该庭审判长谭韫争把现场旁听的学生志愿者召集到一起,请大家对刚才的庭审发表意见和建议。
17岁的王君豪说:“不要因为一件事就全盘否定一个人,我相信,这些错误是可以被原谅的,希望他能被判缓刑。”
“我希望最后能给赵亚明判处缓刑。”周钧镒举手发言:“从赵亚明的庭审表现,能感觉出他是真心悔过,判缓刑可能更利于这个家庭、更利于这个孩子的成长。”
高二女生曹毓莱表达了反对意见:“不要因为眼泪而同情他,做过错事就要承担后果,就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对于这些非法律专业出身的学生们的意见,审判长谭韫争感觉既在意料之中,又多少有些意外。“他们的看法对我们来说往往是一种全新的视角和观点。”谭韫争坦言,“虽然讨论结果和意见不会作为判决的法律依据,但会成为法官审判时的参考。”
最终,法院判处赵亚明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判处金天明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
谭韫争是发起“同阶审判”的提议人,他有过多年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经验,并深切体会到法治教育的不易,“宣传手法单一、效果不好”。
受美国“同阶陪审团”制度的启发,谭韫争希望尝试打造一个和未成年人相同阶层的“审判团”,通过让学生志愿者参与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提高青少年法律素养和维权意识,成为青少年学法守法的第二课堂。
与模拟法庭不同的是,“同阶审判”让青少年学生参与真实的案件审理。要成为“同阶审判”的学生志愿者,不一定是专业的法律人才,只要年龄相近、有相似的经历或相近的思维方式即可。
在正式旁听某一案件之前,法院会组织一线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业人士对志愿者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梳理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等相关学科的重点知识。
谭韫争“同阶审判”的想法得到了共青团常州市委的关注和认可。今年6月,团常州市委微信公众号发布了招募“同阶审判”学生志愿者的信息,团组织还积极联系相关学校、进一步扩大宣传力度,得到了学生们的积极响应。下一步,团常州市委将面对全市中职院校进行广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