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10月26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林智仁)中共福建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今天上午对外发布了关于“教师在占道摊点买菜被通报”的整改说明,撤销对在占道摊点买菜的教师等公职人员的通报。
整改说明称,“我委认识到,没有严格区分对公职人员的倡导性要求与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不同,部分要求过于生硬,通报方式不妥。经研究,撤销对在占道摊点买菜教师等公职人员的通报”。
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名为“关于公职人员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通报”的图片,图片显示,两名来自三明宁化红旗小学和城东小学的老师,因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
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确认了上述文件的真实性。这名工作人员介绍,文件于10月21日发布,属于针对公职人员违规行为系列通报的第一期,共有11人“上榜”,其中有4人为教师。
上述工作人员称,这一通报的依据,是宁化县委出台的《关于机关党员干部在城市管理中严格遵守“三带头八不准”行为规范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全县机关党员干部要坚决执行“八不准”,其中第一条即为“不准在占道和流动摊点买菜、就餐等购物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