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团中央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团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日前,团中央基层组织建设部负责人就《细则》有关问题,回答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的提问。
问:请您介绍一下为什么要修订《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
答:《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试行)》自1993年印发实施以来,对规范发展团员工作、保证发展团员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发展团员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发生了很大变化,需要与时俱进地对《细则(试行)》进行修订。一是中央对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细则(试行)》部分内容与这些新要求、与当前发展团员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存在不相适应的地方。比如,当前团员队伍数量过大、团青比例过高、团员意识不足,发展团员工作中把关不严、程序缺失等问题比较突出。二是2014年中央组织部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发展团员工作必须贯彻发展党员工作的有关精神。三是2016年3月团中央印发了《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对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需要制定配套文件确保部署落到实处。四是近年来基层在发展团员工作实践中创造出不少好做法、好经验,有些已经比较成熟,可以对全团提出普遍性要求。比如,鼓励和引导新团员成为注册志愿者、新团员需要参加入团仪式等。
问:请您介绍一下《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答:这次修订,保持了《细则(试行)》框架和内容的总体稳定。修订后的《细则》共6章38条,主要修订内容是:在总则中明确提出“发展团员工作应当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进一步严格了发展团员工作的程序,突出了团前教育、组织把关、团员参与、仪式教育等内容;强化了对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要求;增加了对流动青年入团的规定;对发展团员相关档案管理提出了要求;强调了对发展团员工作的领导和工作纪律。
《细则》修订过程中,我们注意把握4条工作原则。一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以团章为总遵循,认真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要求。二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团要求,严格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严格纪律。三是把提升团员队伍先进性作为加强发展团员工作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四是注重务实管用,既增加相关必要规定,又充分考虑规定的可操作性。
问:《细则》是如何体现从严治团要求的?
答:发展团员是团员队伍建设的源头和基础。从严治团,必须从发展团员工作严起。《细则》把落实团要管团、从严治团要求贯穿始终。一是严格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青年是否在学习、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二是严格培养,在发展团员每一个环节,都强调要加强培养教育和考察,并明确细化了培养教育的具体要求。三是严格程序,强化了发展团员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四是严格纪律,对各级团组织做好发展团员工作提出明确纪律要求。
问:《细则》在发展团员程序方面做了哪些调整?
答:严格、科学、规范的程序是提高发展团员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细则》在发展团员程序上新增了两个环节,完善了原有环节相关内容。一是新增入团积极分子确定环节,规定采取团员推荐、少先队组织推优等方式,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二是新增具有审批权限的基层团委对下级团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进行预审的环节,预审合格才能履行入团手续。三是完善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青年入团的程序,要求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此外,为发挥仪式教育在加强团员教育、增强团员意识方面的重要作用,《细则》要求新团员应当参加入团仪式,并相应制定《入团仪式规定》,明确了入团仪式的基本原则、基本程序及相关要求,该文件将同步下发。
问:《细则》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有哪些规定?
答:对入团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是发展团员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细则》对此提出明确要求。一是对培养教育时长提出要求,规定入团积极分子在发展入团之前要参加不少于8学时的团课学习。二是对培养教育内容提出要求,规定要开展党的理论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开展党史、国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团章教育和团的优良传统教育,教唱团歌。三是对培养教育实践载体提出要求,将入团积极分子是否是注册志愿者、是否参加过一定时间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入团的重要考察内容。
问:《细则》对少先队组织推优入团有什么规定?
答:推荐优秀少先队员作团的发展对象,是促进团队衔接、规范发展团员工作的重要制度安排,《细则》细化了少先队组织推优的规定。一是明确少先队中队委员会是推荐主体。二是明确少先队中队委员会提出推荐对象、填写推荐表报大队委员会、大队委员会审核后向具有发展团员审批权限的团组织推荐的工作程序。三是明确少先队组织推优工作一般每年开展一次。
问:《细则》对流动青年入团有什么要求?
答:快速流动是当代青年群体的显著特征,做好流动青年入团工作是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工作的重要内容,《细则》作出相关规定。一是在申请入团环节,明确流动青年既可以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团组织或居住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还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流出地已经在流入地建立驻外团组织的,也可以向驻外团组织提出入团申请。二是在入团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环节,当入团积极分子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居住地)发生变动时,对原所在团组织和接收团组织的培养教育责任进行了明确。
问:《细则》对加强发展团员工作领导做了哪些规定?
答:一是要求各级团委应当把发展团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其作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二是要求团的领导机关应每年开展一次发展团员工作情况的检查,基层团委要随时掌握工作进度,及时解决问题。三是强调对于发展团员工作情况较差的团组织要进行通报,必要时由团的领导机关进行组织整顿。
问:《细则》是如何强调发展团员工作纪律的?
答:一是强调发展团员的总量控制,要求基层团委和地方各级团委必须依据全国发展团员计划,根据本地区、本单位团员占青年的比例和入团积极分子队伍的情况,确定每年发展团员的任务和目标,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保证发展团员工作持续稳定地向前发展。二是规定对发展团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应当严肃查处。三是明确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团组织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要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四是提出对违反团章和有关规定发展团员的典型案例要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团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团员工作的严肃性。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