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长沙12月26日电(记者 袁汝婷)长沙市教育局日前出台《长沙市减轻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六项规定(试行)》,对作息制度、作业布置、考试和评价方式等作出要求,从2017年1月1日起生效。
规定指出,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8:30,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含自习)不超过6小时。开足、上好体育课。安排好大课间活动或课间操、眼保健操,保证学生在校期间每天阳光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同时,严禁学前教育“小学化”,不得在学前教育阶段开展“小学化”文化知识教学。小学阶段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开展教学,不得提前和加快教学进度,不得拔高教学要求。
家庭作业一直是小学生课业负担的重点。为此,该规定作出多项具体要求,例如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三至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原则上控制在每天1小时以内。此外,不得布置超越小学生能力的作业,切实减少简单记忆、机械重复的练习,精心选择与学生基础相适应的、重在迁移运用的作业等。
该规定明确:不得要求家长批改教师布置的作业,不得布置由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书面作业(如各种评比、评奖活动组织孩子通过微信投票点赞)。
此外,该规定还严格规范招生入学和办学行为,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文化考试,不得以招收特长生或特色招生为名招收择校生。严禁举办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占坑班”。学校对学生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教师,严禁分重点班、实验班、文化特长班等。严禁学校组织学生利用寒暑假、周末、节日及课余时间进行成建制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