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响了,屏幕上,来电人的姓名是“猪头出门被车撞死”。我眉头一皱,没好气地说声“喂”,结果是他打错了。
原谅我在通讯录里保存了这么粗俗的名字。“猪头出门被车撞死”是我在北京的第二个房东,也是最让我气愤的一个。我虽然心胸还算宽广,但相信自己有足够的理由厌恶他。
那一年冬天,我在北京实习,不想多打点生活的我租了一间4平方米的小隔断,每月700元。这相当便宜了,同期实习生一般都要花1500元左右的价格。我租的隔断,其实是100多平方米的屋子被分成二三十个小隔断,也就是放在现在要被严厉打击的“群租房”“蜂巢房”。
签合同时要交700元押金,我只带了500元,房东说,没事儿,你明天再给我,于是在合同上注明了“还欠200元押金”。第二天傍晚,我补给了房东200元,他好像急着和姑娘约会,我就没急着要他删掉合同上“还欠200元押金”那行字,我想,他肯定记得的,便没再提起。
接下来的事你肯定猜到了,退房的时候,房东指着这几个字,说“你还没有给我200元押金,只退你500元了”。我赶紧解释“明明给了你700元,第二天就补了”。房东漫不经心地说“要以合同为准”,然后嬉皮笑脸地给在洗衣机旁的美女房客说“看,还欠200元,他赖账”,美女房客随声附和着。
我怒不可遏,在美女面前,小伙子也是要面子的好吧!何况,我是学法律的!我大喊“你别退了,500元我也不要了”,然后收拾了行李做走人状。出门的刹那,我停了下来,还是很丢人地回头,“500元给我”。随后,跑步,打车,改了房东在手机通讯录里的名字,直到今天。
搬啊搬啊,算起来,在北京快5年总共住了7个地方,最久的房子住了两年。搬家多半是烦恼的,或是因纠纷而搬,或是愁接下来和谁合住,或是担心找不到合适的房子。而搬家的理由,永远更奇葩。
我某次租到的二环边小屋是四居室之一,差不多快20平方米,还带个小阳台,1600元。我是在论坛上看到这房源的,看了两次,每次都是晚上来的,感觉此屋虽是房屋顶层,但装修不错,尤其是舍友人好——舍友是某名牌大学法学院毕业生。搬进后的第一个白天,我遥望窗外,惊讶地发现:天哪,这似乎是加盖的房,因为窗外全是楼顶的水泥地。
我不知道加盖意味着什么,直到有一天,楼下的房客哭丧着脸告诉我们:我们得搬走了。原来楼上的3间卧室全是加盖的,算违章建筑,本来没啥,但房东得罪了邻居,惨遭举报,有关部门已经下命令要求限期自行拆除,不然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我们并没勇气做钉子户。
比我大好几岁的舍友,很快找到了房子作为我们的新家,于是,我夹在货车众多行李之间,一路颠簸地到了四环。我有些感慨,之前我曾住在这附近,那是和实习老师在一起,有前辈呵护着,最为幸福。后来,我觉得正式工作了或许就要“自立门户”,搬了出去,如今绕了一圈又回来。
不知不觉,在人海中相聚的室友因为婚恋、买房等原因,又要散去了。我再次踏上搬家之路。这一回,没有老师照应,也没有老舍友帮忙,我要第一次在中介网上找房子了。形形色色的中介穿着西装,能说会道,简直是骗子的“人设”,我真担心被骗啊。
没办法,只好装成熟。我编着,我工作七八年了,潜台词是比你能混;做法律业务的,潜台词是别坑我;然后用居高临下的口气问中介:小伙子,哪里人,干几年了,工作累不累?
终于看好了一套房,中介笑嘻嘻地和房东微信沟通,我在一旁瞧着,突然看到房东说“把房客拍照我看看”。中介顺势拍了一张,我觉得不好看,怕房东不租,赶紧让他重拍一张,只见房东回复:“嘿,小伙子还挺精神的!”我第一次觉得,长得好看,原来真的有用,谢谢这个看颜值的时代。
成交!我故意把声音放粗,对中介说了句:“谢谢!辛苦你了。”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意识到,我是个有点心虚的小孩儿呢?
搬家的车又开动了,我依旧夹在货箱的行李之间。好在,副驾驶座上,多了个陪伴我的可心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