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郑州1月5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潘志贤)近日,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在网络上司法拍卖玩具枪一事引发社会热议。今天中午,河南省新县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玩具枪的情况通报 》(以下简称《通报》),称法院已撤回拍品且其不属于枪支,并就此事致歉。
2016年12月21日,新县人民法院将查封的被执行人李某、潘某所经营超市的物品,上传到淘宝网的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其中有15把塑料材质、内置弹簧装置的玩具模型枪。
2017年1月3日,有媒体报道《河南新县法院拍卖BB弹玩具枪,法官:只鉴定了价格》后,这一拍卖引发网民质疑。
《通报》称,该院注意到这一报道后,立即从网上撤回了该部分拍品,并将这些玩具枪送到信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进行鉴定。
1月4日,信阳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了鉴定结果,结论是:送检枪形物品属不能发射制式弹药的非制式枪支,使用法庭科学枪口比动能测速仪法对其枪口比动能分别进行了测定,其枪口比动能均未达到1.8J/c㎡。根据《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中鉴定标准的相关规定,送检枪形物品均不能认定为枪支。
《通报》称,由于执行法官责任心不强,对拍卖物品把关不严,忽略了这些玩具枪的属性,以至未经鉴定就进入拍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