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7.1亿,是名副其实的网络大国,但远远不是网络强国。建设网络强国,需要从战略上把握网络脉动,加强顶层统筹和规划。2016年12月2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以下简称《战略》),它是我国网络安全的战略框架,是建成网络强国的战略设计,具有4个显著特点。
第一,确立了网络空间的战略空间地位。2003年2月,美国发布《网络空间安全国家战略》,强调网络安全的战略属性,却没有明确网络空间与其他实体空间同等重要的地位,直到2011年7月美国国防部发布《网络空间行动战略》,才将网络空间列为与陆、海、空、太空并列的“行动领域”。《战略》则明确指出,“网络空间已经成为与陆地、海洋、天空、太空同等重要的人类活动新领域”。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必须像重视其他实体空间一样,协调推进网络空间建设和发展,大力发展网络技术,建设世界一流信息网络,让“互联网+”成为经济、政治、军事发展的新引擎。
第二,明确网络空间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构成。网络空间承载的国家利益越来越大,它与国家安全和发展息息相关,因此一个国家能否独立自主、不受外来干涉地处理网络空间事务,直接表明国家主权的独立性。维护网络空间安全和完整的权力,也就成为维护国家统一、稳定和发展的新权益,网络空间主权应运而生,这是国家网络空间利益的根本体现和可靠保证。《战略》鲜明指出,“国家主权拓展延伸到网络空间,网络空间主权成为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时代催生了网络空间主权,国不论大小,都要尊重他国网络空间主权,同时必须像维护实体空间主权一样,捍卫网络空间合法权益。《战略》明确规定“采取包括经济、行政、科技、法律、外交、军事等一切措施,坚定不移地维护我国网络空间主权”。这为我们采取各种措施反制通过网络颠覆我国国家政权、破坏我国国家主权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基本遵循。
第三,明确网络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核心。网络安全已经成为国家安全和发展的“生命线”。奥巴马政府也将网络威胁与核威胁、生化威胁列为美国21世纪面临的三大威胁。建设网络强国,首先必须有效应对网络安全威胁,维护网络安全。《战略》着眼维护国家安全,阐释了网络渗透、网络攻击、网络恐怖和违法犯罪、网络有害信息对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危害,明确要求坚决防范、制止和依法惩治任何利用网络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充分体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同时,明确我国网络空间的战略任务之一,是尽快在核心技术上取得突破,鼓励网络安全企业做大做强,建立完善国家网络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实施网络安全人才工程,全面夯实网络安全基础。
第四,倡导合作共治的责任担当。《战略》指出,“在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加强国际网络空间对话合作,推动互联网全球治理体系变革。”当前,西方网络强国主导着世界网络规则的制定,现有网络空间治理规则还不能充分反映大多数国家意愿和利益。面对“棱镜门事件”“震网”病毒入侵核设施等现实威胁,各国都有“我们的网络安全吗”的疑问。世界各国必须针对互联网领域发展不平衡、规则不健全、秩序不合理等问题,坚持互信互利的理念,摈弃零和博弈观念,推进互联网领域开放合作,健全完善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我国将深化网络空间国际合作,积极参与网络空间规则制定,借助各种国际平台宣传“网络空间主权”概念,传递维护网络安全的合理关切,成为网络发展和权益维护的强国。
(作者单位:军事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