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4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王亦君)最高人民法院今天通报了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情况,同时公布6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从2016年12月12日开始,到2017年2月11日结束,着重执行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育费、医疗损害赔偿等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9类案件。
截至2017年1月11日,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全国法院共执结涉民生案件约8万件,较去年同期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约多两万件,执行到位金额约38亿余元,较去年同期提高约18亿元。全国法院已向8万余名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进行司法救助1万余人,救助金额约1.4亿元。
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吴少军介绍说,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将涉民生案件执行纳入“用两到3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总体部署,要求各地不但要在“两节”期间开展集中执行行动,而且要建立常态化、随时性、优先性机制,在平时工作中也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合法利益。
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各地法院依法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有力地打击了逃避执行行为。对拒执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