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很刺眼。”浙江省温州市驾驶员傅女士被当地执勤民警拦下后,坐在椅子上体验了自己违规使用的远光灯的照射。这次现场体验让她免受汽车驾驶证扣1分和50元罚款的处罚。
2月16日,温州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向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介绍说,汽车司机违规使用远光灯已成为夜间交通的重大安全隐患。在2017年“温州最需要整治的十类交通陋习”评选中,汽车司机违规使用远光灯排名第一。
温州交警微信公众号的一项调查显示,截至2月13日中午有55743人参与投票,其中99%的人认为有必要整治滥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96%的人同时选择了“交警部门引入体验式执法”。在另一项“交警应该怎样整治滥用远光灯”的调查中,有45%的人赞成开展体验式执法,让滥用远光灯的驾驶员现场体验远光灯照射。
2月15日晚上,温州交警统一开展汽车司机滥用远光灯的专项整治行动,该市共设110个执法点、出动980名警力,共查处1820名违规使用远光灯的汽车驾驶员,其中有950名司机自愿坐体验椅体验汽车远光灯强光瞬间照射。
温州市娄桥驾校教练徐建说,有不少学员在学开汽车时对灯光的使用不够重视,有的学员存在“车灯怎么好看就怎么用”“开远光灯显得更有气势”等错误观念。
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视光诊疗中心主任毛欣杰说,汽车远光灯是一种光束集中、亮度大的平行光,当这种平行光直射人眼睛时,人的视网膜瞬间被强光充斥,会出现“眩光”现象,造成周边环境明暗对比度下降、眼睛对光线的捕捉能力下降,甚至有数秒钟的视觉空白。温州市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说,今年2月2日乐清市一汽车夜间撞倒行人致其腿部骨折、永嘉县一辆轿车深夜冲上国道护栏等交通事故,都是由于有关车辆驾驶员滥用远光灯。
在集中宣传动员阶段,温州市交警部门决定,对自愿接受体验的违规汽车驾驶员不予处罚。温州市交警部门表示,自2月20日之后,各地原则上不再开展体验式宣传,对违规使用远光灯的违法行为保持“天天查、处处查”的高压态势。
本报温州2月1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