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品橙旅游网发布“2016年各省(区市)旅游成绩单”,根据各地已经发布的数据,列出了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去年国内旅游接待人次和收入数据。
笔者把各省(区市)自己公布的数据之和与今年1月9日国家旅游局公布的全国数据对比后发现,30个省(区市)汇总旅游总收入13万亿元,为国家旅游局统计数据3.9万亿元的3倍多;27个省(区市)接待国内游客共95亿人次(加上待补的江苏省、四川省和辽宁省数据,估计约为11亿人次),为国家旅游局统计数据全国44.4亿人次的近3倍。“纵向不可加、横向不可比”这个旅游统计的顽疾越发严重了。
国家旅游局曾推动国内旅游数据统计改革,以过夜游客数作为国内游统计的核心指标。这个改革取向符合国际惯例,也符合旅游是离开惯常居住地去其他方休闲和体验的本质特征。不过夜很难说是“离开惯常居住地”。业内流行的以旅行社、景点、酒店和旅游车为渠道的统计方式,极易发生1名游客被重复统计为多个“人次”。过夜游客数为核心指标可以有效防止这种情况发生。
在信息数字化、智能化的条件下,以酒店、民宿、客栈等旅居设施的接待记录为统计基础,县、市、省、全国依次汇总统计过夜旅客人数比较容易做到,能实现“纵向可加、横向可比”,而且还能通过“大数据”分析准确地掌握旅客的客源地、旅行目的、流向和停留天数等基础数据,可谓一举多得,可惜这项改革开展了多年未能继续。
去年9月,国家旅游局在旅游统计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彻底结束没有旅游数据总量分析的历史,建立一个以旅游统计指标体系为基础,以国家、省、市、县4级纵向联动机制为依托,以公安、商务、海关、统计等部门及大型旅游企业横向数据交换为支撑,“纵向可加、横向可比”的旅游统计与经济分析的完整体系。
近日,国家统计局提出要进行统计改革,严打数据造假,实行统计机构独立办公,调整地方统计局和调查队数据管辖范围,对统计造假的领导干部实行“一票否决制”,构筑“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体制机制。
笔者认为,旅游统计改革至少要从四方面入手:
一是重新设立统计标准。在国内旅游、入境旅游、出境旅游、旅游贸易收支、旅游业增加及其对GDP的贡献率等方面建立一套既与国际接轨、更合中国国情的统计体系。
二是重新组建统计机构。旅游统计机构应从人、财、权上从各级旅游委局中分离出来,由统计局、旅游局和科研机构三方组成,旅游统计结果在公证机关与媒体的监督下经第三方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审核后发布,使之具有公正性、公开性和权威性。西班牙、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的旅游统计工作由专业的研究部门进行,这个经验值得借鉴。
三是加强统计部门与旅游部门的合作。以往入境游客和国内游客调查统计一直由两家部门联合开展,今后无论在旅游统计标准设立、统计机构设立和统计结果发布等各个环节都要紧密合作、一致行动。尤其在旅游业增加及其对GDP的贡献率方面两家要统一口径。
四是树立正确的旅游业政绩观。考评旅游业发展的成绩,不仅看数量,更要看质量;不仅看速度,更要看效益;不仅看占GDP的比重,更要看旅游业对城市或地方的正面形象和社会发展的综合贡献。只有破除“数据出政绩、出官位”的潜规则,才能得出真实的统计数据。
王兴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