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福州2月28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林智仁)记者今天了解到,福州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全市公安机关服务窗口全面推行“无否决权”工作机制的意见》,从规范接待流程、加强教育管理、抓实业务培训、落实服务保障、严格督查问责、强化宣传激励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全面推行窗口“无否决权”工作机制。
“全市公安窗口单位面对群众办事、求助、咨询等,任何窗口工作人员不能说‘不能办’,只能说‘怎么办’;不能说‘不是我们办’,只能说‘该去哪儿办’,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积极为办事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福州市公安局审批处处长张兆青表示,对于政策规定模糊、空白或其他特殊情况,要先行受理并报告相关领导或业务主管部门研究解决,严禁对群众简单说“不”,避免已存在或新发现的问题拖成历史问题。
此外,福州市公安局还提出建立“领导值班巡查”服务机制,由窗口所在单位领导加强常态监督检查。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值班领导值日巡查工作机制,针对性地解决各类“疑难杂症”,为办事群众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