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马富春)在国家卫计委、中国出生缺陷干预救助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联合开展的先天性结构畸形救助项目中,甘肃省日前被确定为项目试点地区,这意味着,甘肃省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患儿将有机会获得医疗费用补助。
甘肃省卫计委发布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对2016年1月1日(含1月1日)之后,患病儿童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产生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并依据患儿医疗费用自付情况,一次性提供3000元至3万元医疗补助金。
据悉,方案明确患儿发现先天性结构畸形后,由首诊医疗机构及时转诊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定点医疗机构在救治过程中告知患儿法定监护人相关救助政策。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儿由法定监护人提出医疗费用救助申请。
据了解,临床诊断患有神经系统先天性畸形、消化系统先天性畸形、泌尿系统及生殖器官先天性畸形、肌肉骨骼系统先天性畸形、呼吸系统先天性畸形、五官严重先天性结构畸形等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年龄为0~18周岁(含18周岁)的城乡患病儿童;曾经在项目定点医疗机构因上述6类先天性结构畸形疾病,接受诊断、手术、治疗和康复等医疗服务,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大于等于3000元(含3000元)的患儿,将可获得此项目救助。
甘肃省人民医院、甘肃省中医院、甘肃省妇幼保健院、兰州大学第一医院、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等5家医疗保健机构为项目定点医疗机构。甘肃省妇幼保健院为项目管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