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继上月中旬同专题发布会后,再次召开健康扶贫专题新闻发布会。在上一场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江西、四川两省和湖北省红安县有关做法的基础上,此次发布会介绍了河北省和安徽省的经验。“我们认为做法有不同,但是同样具有学习借鉴意义。”国家卫生计生委财务司副司长刘魁说。
“综合分析部分地区的创新政策实践可以发现,兜底保障能够取得良好效果,关键是要在充分发挥基本医疗保障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安排专项资金、依托现有的医保制度,或者是以专项补充保险的形式,来精准地为农村贫困人口再设立一道保障线。有了这道兜底保障线,才能将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一定的水平,我们现在要求在90%以上;才能确定农村贫困人口个人支付住院费用的年度限额;才能做到超出限额部分由医疗兜底保障政策予以兜底。”刘魁说。
刘魁表示,健康扶贫是脱贫攻坚的坚中之坚:“我们调查发现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占比在上升,在东部地区也存在这种问题。其他的致贫因素可以通过项目或者一些一次性的举措来解决,但是健康问题我们是没法控制的。致病的过程,对很多人来说是长期的,比如说慢性病,心脑血管病、糖尿病,发病过程缓慢,真正到需要住院治疗、需要花大笔费用的时候,可能更是个长期的过程。所以健康扶贫跟其他的扶贫领域相比,有特殊性,也是非常艰巨的、长期的任务。”
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党组书记、主任于德志表示,安徽省贫困人口看病兜底保障,“首先在提高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现有保障待遇水平的基础之上”。具体措施包括:免缴个人参保费用由财政全额代缴,免交住院预付金实行先诊疗后付费;降低新农合补偿起付线,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新农合补偿比例,提高重大疾病及慢性病保障水平,提高大病保险分段补偿比例,提高医疗救助标准。
于德志介绍,安徽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个人年度累计自付费用分别不超过3000元、5000元和1万元,剩余合规医药费用全部由政府兜底;贫困慢性病患者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基本医保等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80%。通过“三保障”,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通过“一兜底”,贫困人口年度自付医药费用有了封顶线和明确预期,大病有了兜底保障、住院报销90%以上;通过“一补充”,贫困人口慢性病门诊报销可达95%左右。
“安徽省充分发挥了卫生计生部门既管医疗又管医保的优势,我们的健康脱贫政策,充分发挥了现有的保障制度和基本医保管理技术作用。据测算,我省因为实施健康脱贫工程,提高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增加的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总支出,将近一半是医保制度来解决的,剩下的一半是通过政府财政支出解决的。”于德志说。
河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江建明介绍说:“在实施健康扶贫工作中,我省多地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和举措,比如国家级贫困县衡水市阜城县委县政府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由财政出资1300多万元,在全省率先设立了健康扶贫专项基金,构建了以新农合为基础、以大病统筹为保障、以大病救助为补充、以专项基金来托底的‘四位一体’的兜底保障机制。”
在介绍河北省保障资金投入情况时,江建明说:“医疗保障救助增加支出,由各级财政按比例分担。财政直管县省级负担90%,县级负担10%;非财政直管县省级负担80%,市、县级各负担10%。保障范围涵盖住院医疗费报销、门诊慢性病医疗费报销和门诊统筹医疗费报销,在省市三级大医院住院合规费用报销比例可达90%以上,在县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可达95%以上,贫困人群基本不用再担心住不起院问题。”
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宋树立表示,疾病虽然不可能完全避免,但是可以通过制度性安排,在存量问题解决的同时,着眼于制度建设,把因病致贫的增量有效控制住。“国家卫生计生委在国家扶贫的整体框架下,现在通过‘三个一批’来解决目前贫困人口的存量问题,很多计划和制度性安排在逐步落实。”宋树立说。
据悉,自国家卫计委今年启动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三个一批”行动计划以来,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要求,精准施策,分类救治,将健康扶贫落实到人、精准到病,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5月底,已经分类救治贫困患者260多万人。
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鄢光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