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打老婆是不对的,知道错了!”
在村委会会议室里,被申请人吴军听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官宣读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后,当场表示后悔。
三江侗族自治县地处湘黔桂三省交界处以南,“行歌坐夜”是世世代代息居于此的侗族青年男女谈情说爱的独特方式。然而,以此建立起的这种纯真感情也保留着一些落后的传统观念。有的侗族男子认为,女人嫁给自己,就是自己的,打骂老婆是自家私事,他人无权干涉。该县独峒镇村民吴军在对待老婆王洁时,便有这样的思想。
2005年,王洁与吴军结婚后,育有3个子女。王洁诉称:长期以来,因吴军粗暴多疑的性格,对王洁轻则言语威胁、辱骂,重则拳脚相加。吴军染上赌瘾后,王洁只要不给他钱去赌博,就可能会遭到暴打。一次,王洁甚至被丈夫打至重伤住院。
2016年8月,王洁不堪忍受长期家暴,选择与吴军分居。然而,吴军却怀疑王洁是因为有外遇才选择分居,对其殴打、电话威胁并没有停止。
2017年3月,为了与3个子女开始新生活,王洁走进三江县人民法院,诉请解除与吴军的婚姻关系,争取3个子女的抚养权。
“以往,在办理涉及家暴的案件时,我们都会口头劝诫施暴人不能使用武力,但口头劝诫没有法律约束力,效果也不理想。”审理本案的赖法官说,2016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首次建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现在,遇到涉及家暴的受害人,他会向其释明法律,告知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引导其用法律保护自己。
今年5月31日,为了保护自己及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生活,王洁向三江县人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法院根据申请人王洁提供的女儿的证词、治疗诊断等材料,审查后作出了三江县人民法院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并将这一裁定送达至王洁和吴军居住地的派出所。如果吴军违反保护令规定,可以由派出所采取控制措施,严重的可以治安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之前以为老婆是自己的,打一打没什么,只要不严重就没事,现在才知道打老婆是违法的。”法官在吴军面前宣读完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一时间,村委会会议室内议论纷纷。一纸法律文书在这个侗族村寨引发了不小震动。
赖法官表示,仅仅开出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显然不能发挥应有的效果。因此,三江县人民法院联合独峒镇妇联、司法所共同送达、宣读“人身安全保护令”,并邀请王洁和吴军所居住的村“两委”和村民到场见证这一幕。“这是一次特别的法制宣传教育课,让施暴者吴军认识错误、接受监督的同时,也就反家庭暴力进行普法,对长期以来认为老婆是‘私有物’、打骂随意的侗族男子敲响了警钟。”赖法官说。
近年来,随着义务教育的普及、广播电视的覆盖、进城务工机会的增多等,以往选择委曲求全、沉默了事的侗族妇女也认识到,到法院起诉离婚是保护自己的最有效方法之一。据统计,近3年来,三江县人民法院共受理离婚纠纷案件603件,其中涉及侗族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占10%左右。
为了积极妥善处理涉及家庭暴力的诉讼案件,三江县人民法院除了开辟“绿色通道”,对该类案件快立快审外,还有效运用湘桂黔三省交界少数民族地区司法协作机制。针对湘桂黔三省边界相连,民风相近,通婚较多,且有部分离婚、家暴纠纷案件跨区域的情况,在委托送达、纠纷联调、法治宣传等方面展开积极协作,共促边界地区的和谐稳定。
此外,每逢民族坡会、“二月二”侗族大歌节、“三月三”传统花炮节等民族特色节日,法官深入群众活动现场宣传妇女儿童维权等法律知识。据统计,每年三江县人民法院为逾1200名妇女儿童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在三江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郭智看来,家庭是社会的基本单位,家庭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保障家庭中弱势一方免遭家庭暴力,预防家庭悲剧的发生,这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是第一步,也不是最后一步。
下一步,三江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以妇女儿童维权岗为依托,加强与妇联、公安、老人协会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努力构建独具侗乡民族特色的“社会化维权网络”。
(文中所涉案件当事人均使用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