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林智仁)记者近日从厦门市委文明办获悉,厦门为该市实名注册的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期一年,志愿者最高可获赔付44.8万元。
据悉,该保险由财政出资购买,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等3家保险机构共同承保。保险责任涵盖常规意外伤害身故、意外伤害残疾、意外伤害医疗费用等,同时还承担意外伤害住院津贴、意外伤害救护车费用及猝死责任。
根据规定,发生以下两种情况均可获赔:在厦门市范围内,志愿者在提供志愿服务时,以及在接受培训、复训和演练及往返途中时发生的意外伤害;因工作需要,志愿者受在“志愿厦门”网站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委派,到厦门市以外地区开展志愿服务(如应急志愿者赴外省演练、多省合作演练、志愿者赴外省支教等)期间及往返途中发生的意外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