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京8月15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李超 通讯员 邓青青)今天上午,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车站派出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8月12日19时许,南京南站候车室内发生一起涉嫌猥亵女童案件。南京铁路警方高度重视,经过深入细致侦查工作,8月14日在河南滑县将嫌疑人段某某(男,18岁)抓获。
经调查,同行的两名成年人为段某某父母,女童为段某某父母的养女。
目前,南京铁路警方依据查证事实,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刑事拘留了段某某,对段某某父母正在进行调查处理。铁路警方还积极协调当地有关部门妥善安置受害女童,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
鉴于该案涉及未成年人,警方再次吁请广大网友从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和合法权益出发,不要扩散传播相关人员信息和案件细节,防止对受害人造成再次伤害。
8月12日20时46分,认证为“作家陈岚”的微博用户发布一条网友投诉的当众猥亵小女孩的微博,微博迅速引起网友关注。截至发稿,该微博已被转发14万次。
猥亵事件发生在南京南站候车室,当天19时10分,一名中年男性和一名中年女性带着一名20岁左右的男子和一个小女孩在候车室候车。众目睽睽下,该男子公然将小女孩抱坐在大腿上,做出不雅举动。小女孩低头玩手机,完全没有反抗,与男子同行的两名中年人对此也视若无睹。当发现围观群众投来异样的眼光,并有群众拍照时,中年男子才带着3人匆匆离开。
8月13日,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车站派出所的官方微博回复称“非常重视此事,已安排人员开展相关调查,调查情况会及时回复。也请知情人提供相关情况,便于警方展开调查”。该派出所于8月13日早上组织多人展开相关调查,通过调取大量监控录像和旅客乘车信息来确定嫌疑人与受害人身份。
8月14日中午12点,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车站派出所发布消息称,铁路公安机关目前已经找到相关人员,后续调查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在严惩违法行为的同时要全力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呼吁广大网友积极配合,不再公开讨论相关人员和事件情况,防止对受害人造成二次伤害。
有网友质疑,这对父母已有儿子段某某,在法律上是不允许收养未成年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明确要求:“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同时也要求,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表示,收养关系的合法与否,要看这个家庭收养这个女孩的过程以及具体情况,不能仅根据收养人是否有子女来界定收养关系是否合法。
河南省安阳市滑县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民政部门已就收养关系等相关问题进行调查,南京警方也已赶到当地进行调查。